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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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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转让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国重装5   公告编号:临2018-105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转让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自2018年12月12日公司股票恢复转让后,近期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涨跌幅限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转让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目前,公司正实施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登记相关工作。

  2.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份转让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国重装5 公告编号:临2018-106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11人,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文俊、薛非、晁春雷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国重装5       公告编号:临2018-107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5人,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国重装5 公告编号:临2018-108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修订通知发布的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国重装5       公告编号:临2018-109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机集团”)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公司前身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机集团分别于2017年11月28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称“原协议”),于2017年12月22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称“补充协议一”),对重大资产重组所涉盈利预测补偿事宜进行了约定。由于该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在2017年度交割完毕,按照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约定,业绩补偿期间(原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顺延,并由公司与国机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协议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盈利预测及补偿方案的修改。

  1、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在2017年度交割完毕,公司与国机集团同意,业绩补偿期间由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约定的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

  2、国机集团确认并承诺,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资产2020年度净利润预测数为人民币1,046.17万元;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资产2020年度净利润预测数为人民币35,727.23万元。

  3、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中关于“三个会计年度”相应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

  4、除上述变更为,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中有关盈利预测及补偿方案的内容保持不变。

  (二)其他。

  公司与国机集团同意,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有约定之事项,均适用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之约定。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3.《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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