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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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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8-11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股票(证券简称:雪莱特,证券代码:002076)于2018年12月10日、12月11日、12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9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国生先生,其回函表示正在筹划通过转让个人部分股份的方式为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以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截至2018年12月12日,柴国生先生尚未与任何相关方签署生效协议,该筹划事项会继续推进,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8月19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至-7,000万元。

  3、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如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筹划事项的具体进展,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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