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7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人民币40412.56万元的价格向上海静工方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工方霄”)转让全资孙公司上海钧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创公司”)100%的股权事宜已于2018年12月11日签署正式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412.56万元的价格向静工方霄转让钧创公司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53)及2018年12月11日披露的《市北高新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70)。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发展”,本次转让前钧创公司股东)与静工方霄签署正式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钧创公司100%的股权。

  二、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静工方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上海钧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00%股权。

  (二)、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经甲、乙双方上级部门及上海市静安区政府批准,甲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内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依法转让给乙方。

  (三)、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40412.555040万元。

  (四)、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价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且转让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第三条所述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五)、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本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钧创公司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