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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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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冷却塔设备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832.0488万美元(约合5,777.00万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 MITSUBISHI HITACHI POWER SYSTEMS, LTD.(三菱日立电力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三菱”、“买方”)以书面方式签署,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卖方”)授权代表于2018年12月10日签字确认。

  ●合同质保期:在冷却塔商业运行之后25个月。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境外业务的开发拓展的规划,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贸易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和审议程序情况

  GSRC项目由日本三菱作为EPC总承包方负责承建,近日公司与日本三菱签署了《冷却塔设备供货合同》,金额为832.0488万美元(约合5,777.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冷却塔设备供货合同金额约合5,77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22%,尚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标准。

  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MITSUBISHI HITACHI POWER SYSTEMS, LTD.

  总公司地点:日本横滨

  注册资本:1,000亿日元

  法人:社长Kenji Ando(安藤 健司)

  主营业务:提供燃气机,汽轮机,锅炉,环保装置,发电机,控制装置,燃料电池,以及后续保养维修相关的服务等。

  公司与日本三菱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5-2017年公司与日本三菱未发生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金额:832.0488万美元

  (二)结算方式:日本三菱根据合同进度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公司支付对应的合同价款。

  (三)履行地点和方式: FOB,买方规定的国际港口。

  (四)合同质保期:在冷却塔商业运行之后25个月。

  (五)违约责任:

  1、文件延迟,如果公司提交的任何文件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每延迟一天,公司应及时向日本三菱支付合同价款0.1%作为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额的10%。

  2、交货延迟,在货物交付超过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的情况下,如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公司应当立即将货物空运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并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且自交货日期起到实际交货的完成日期为止,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谈判解决所有争议或分歧,如不能通过谈判解决,均应在日本东京通过仲裁解决。

  (七)合同生效:日本三菱以书面方式签署;公司授权代表于2018年12月10日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

  (八)其他条款:如果日本三菱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增加或减少相应产品和/或服务,那么所选择的相应产品和/或服务的价格,将从合同价格中增加或扣除。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金额约5,77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22%,本合同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公司境外业务的拓展和环保型冷却塔的销售,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所在地政治、社会、法律、人文等环境的变化或全球市场、政治、经济等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对本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通货膨胀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而不断变动。如人民币汇率大幅升值,将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体现为:人民币兑美元的升值将导致公司以本位币人民币折算的境外营业收入减少。

  (三)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通过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如果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出索赔,且卖方可以证明此类索赔是买方认可的, 则买方将向卖方支付合同内规定的相关款项。

  (四)在日本三菱没有收到业主执行通知的情况下产生取消合同的费用时,买方应该按合同签订后取消的时间长短支付按合同约定比例的取消费用。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本公告中的美元汇率采取董事会公告当月首个交易日(即2018年12月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9431元,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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