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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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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账户最低保留份额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8年12月12日起,对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账户最低保留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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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仅针对上述基金的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账户最低保留份额进行调整,场内份额不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案

  1、自2018年12月12日起,上述基金的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投资者赎回时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性全部赎回;

  2、自2018年12月12日起,上述基金的场外账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10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将在相关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三、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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