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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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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8-05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公司控股股东鲁峰先生基于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低于5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公司股份。

  2018年9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近日,公司收到鲁峰先生《关于完成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间,增持主体鲁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6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61%,具体情况见下表:

  ■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鲁峰先生持有公司128,355,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增持后,鲁峰先生持有公司129,015,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0.7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增持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鲁峰先生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及短线交易等行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鲁峰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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