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8-06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在公司总部172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徐爱华女士委托董事胡国华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沈建林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建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1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次公司《章程》的各项修改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各项修改内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制定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各项修改内容。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次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各项修改内容。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7日在杭州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天健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执业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招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公司党委会、总办会同意,并报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1年,并同意将议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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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花家山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台山路2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7日
至2018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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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2月11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12月12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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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1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彤 何干良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 真:0571-8782328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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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