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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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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步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集团”)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步森集团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步森集团持有的公司不超过500.0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7%)。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步森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步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0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份来源:首发上市股。

  (二)减持目的:步森集团经营发展需要

  (三)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协议转让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6个月内进行。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50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1年3月22日,步森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除此之外,步森集团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2、步森集团承诺,按照本计划减持步森股份的股票时,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3、步森集团承诺,按照本计划减持步森股份的股票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步森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步森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步森集团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及计划实施后,公司将督促步森集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步森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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