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200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从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能”)获悉,西藏泰能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公告日,西藏泰能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21,289,7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6%,已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西藏泰能持有的本公司被质押股份共计621,289,716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201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能”)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发生变化。

  ●本次减持后,西藏泰能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西藏泰能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成立于2013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064683891P,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楼,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管理;投资管理(不含金融业务,经纪业务);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西藏泰能控股股东为上海中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西藏泰能100%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马腾海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收到西藏泰能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告知其于2018年12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258,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354618%。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西藏泰能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发生变化。

  2、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

  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22号企业天地1号楼17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22号企业天地1号楼1701室

  电话:021-63138296

  传真:021-63138299

  邮政编码:20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064683891P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管理;投资管理(不含金融业务,经纪业务);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中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马腾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除持有永泰能源股份外,信息披露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考虑而进行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继续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泰能源无限售流通股650,547,716股,占永泰能源股本总额的5.235461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18年12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永泰能源股份29,258,000股,占永泰能源股本总额的0.235461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泰能源股份621,289,716股,占永泰能源股本总额的4.9999996 %。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减少永泰能源股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卖出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决策文件。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马腾海)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10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马腾海)

  日期:2018年12月1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