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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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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5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并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拟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并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拟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2。

  以上议案一、三、四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5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冠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并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拟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并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拟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以上议案一、三、四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5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并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项目名称: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

  协议对方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拟投资总金额:约1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该对外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本投资项目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但总体风险可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项目概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拟在宁波北仑开发区穿山半岛峙南区块(郭巨白洋线南)新征450亩土地新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形成以海洋新能源装备用电缆、海洋电力装备用电缆、海洋油气装备用电缆和智能交通装备用电缆为主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50,51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20,030.00万元(其中外汇1470.00万欧元),建设期利息5,488.00万元,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投资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

  项目需新增主要工艺设备及测试仪器设备249台(套),新增建筑物面积149,792m2。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52,280.00万元(含税),年均利税总额59,369.54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7.47年(含建设期3年)。

  项目拟重点发展的海洋新能源装备用电缆、海洋电力装备用电缆及海洋油气装备用电缆是海上风电场和油气田建设的重要配套设备之一,属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版)第一类鼓励类第五大类“新能源”中第11项“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第12项“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的重要配套产品。本项目拟生产的轨道交通电缆属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修订版)》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三类“铁路”第18项“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的配套产品。

  项目拟生产的海洋装备电缆和智能交通装备电缆的产品档次较高,当前具有良好的市场,中、长期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办理相关事项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等。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84年10月,是全国成立最早、最大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位于宁波东部,三面环海,北望杭州湾,南临象山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建设,全区614平方公里范围内,集聚有1个行政区和5个国家级开发区,成为宁波市对外开放时间最早、程度最高、国家级开发开放功能区最为集中的区域。宁波舟山港为四大国际深水港之一,2017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达10亿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凭借区位、港口和产业三大优势,已经崛起成为华东地区新的现代化、国际化港口城市。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主要在产业领域、投资规模、项目用地、产业政策等方面确定了相关事项。

  二、 本次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海洋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要坚持陆海统筹,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推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拓展,综合实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更趋合理,海洋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取得重大成果,海洋经济调控与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海洋发展新格局。“十二五”期间,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我国海洋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的发展势头,年均增长8.1%,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宁波市是我国海洋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公司拟投资建设的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有利于宁波海洋装备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促进海洋资源开发起到一定的作用。该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宏观战略及产业导向,也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加快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该项目基地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高端海洋缆及智能交通用装备电缆的制造水平,提升公司产品档次和竞争优势,完善产品结构,扩大海缆产品的生产规模;有利于提高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制造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该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说明如下:

  1、虽然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了项目用地的区块位置和用地面积,但国有工业用地均需履行招拍挂程序,且一、二期项目用地非一次性履行国有工业用地招拍挂程序,虽然协议约定二期用地将在2019年上半年内公开挂牌,但依旧存在公司未能按计划摘牌取得该工业用地的风险。

  2、未来宏观经济环境的下行风险

  宏观经济的下行风险会影响整体项目的实施

  3、因市场变化和行业竞争的风险

  虽然本项目产品所涉行业目前处于迅速增长期,国家发改委及沿海各省均出台了中长期海上风电开发规划,市场需求容量较大;同时,鉴于该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相关电缆企业或其他投资主体进入该产业领域有较高的门槛,但是不排除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相关方进入该产业所带来的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所带来的风险。

  4、运营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若本投资项目获得审核通过并实施,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产销规模的大幅度增加,将在资源整合、科研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储备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

  5、资金筹集风险

  该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虽然公司已充分考虑资金筹集的各种渠道,但若实际筹集资金未达到项目建设所需,则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6、该对外投资项目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并密切跟进项目进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5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位于宁波北仑开发区穿山半岛峙南区块(郭巨白洋线南)共175,867平方米(263.8亩)工业土地(地块编号:北仑区BL(BH)06-01-01地块)使用权的竞拍,挂牌起始价495元/平方米。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招、拍、挂程序,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北仑区BL(BH)06-01-01地块(宁波北仑开发区穿山半岛峙南区块〈郭巨白洋线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亿元参与竞拍该宗土地,作为公司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 用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拍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并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等)。

  二、竞拍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北仑区BL(BH)06-01-01

  2、地块名称:北仑区BL(BH)06-01-01

  3、土地位置:郭巨白洋线南

  4、土地面积:175,867平方米(263.8亩)

  5、土地用途:其他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年

  7、出让起始价:495元/平方米

  8、容积率:1.0≤容积率≤2.0

  三、本次土地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作为公司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用地,为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参与竞拍“北仑区BL(BH)06-01-01”地块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参与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公开竞拍,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6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

  ●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50,518.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3,117.29万元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马岙街道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北仑开发区穿山半岛峙南区块(郭巨白洋线南)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东方海缆有限公司(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1年7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非公开发行61,739,12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82.71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117.2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8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

  截至2018年11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63,117.29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公司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20,000.00万元也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购买的15,000.00万元理财产品,其中10,000万元已到期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到期的5,000万元将到期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8,908.9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目前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东方电缆拟对“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变更,将原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前,公司将根据新募投项目“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以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81,675.6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为65,675.60万元(其中外汇850.00万欧元),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新增主要工艺设备及测试仪器设备133(套),新增建筑物面积97,636m2,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柔性直流海缆220km、动态海缆370km、海底光缆1000km、海洋脐带缆150km和海洋缆附件350套的规模,项目建设期2.5年。

  截至目前,该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0元。

  该项目自取得舟山市定海区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书至今,项目陆域部分已经完成除施工许可证以外所有手续,然而因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该码头是募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募投项目产品(海缆)装运的必备条件,码头位置未确定,影响整体生产布局,如果仍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投资风险较大。为了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上述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于2018年4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大力发展海底电缆、海洋脐带缆等海缆产品一直是公司多年来的发展方向。2016年下半年开始,海上风电市场进入快速发展建设期,公司深耕多年的海缆领域得到回报,最近两年公司获得海缆订单呈爆发式增长,随着海缆订单的不断增加,公司急需增加海缆产品的产能。

  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是公司非常重要的海缆战略布局,该项目的延缓建设,对公司后续海洋缆订单的获取将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而经与当地政府多次沟通、协调,由于募投项目建设所处岸线规划调整涉及部门、流程较多,岸线规划调整完成时间至今仍无法确定,项目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为了能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在与原募投项目地方政府协调岸线规划等问题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找其他海缆生产基地,经多次考察,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达成投资合作意向,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的核心产品也是海底电缆、海洋脐带缆等海洋缆产品,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启动新海洋缆基地的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投产,以实现公司的海缆发展战略。

  三、变更后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新募投项目)背景

  1、海洋经济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稳步提升

  21世纪被称为海洋世纪,加强海洋的开发、利用和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长远发展,海洋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盛宴。近年来,中国海洋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已成为国民经济尤其是沿海地区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海洋经济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稳步提升。

  2、海洋经济的发展将带动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

  海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对海洋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海洋能源已纳入全球能源互联网。全球能源互联是为应对资源紧张、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的三大挑战,满足人类可持续发展需求,建立安全、清洁、永续供应的能源保障体系。所以海洋能源开发机遇良多。

  2017年初,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了《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核心技术装备实现稳定发电,形成一批高效、稳定、可靠的技术装备产品,工程化应用初具规模,一批骨干企业逐步壮大,产业链条基本形成,标准体系初步建立,适时建设国家海洋能试验场,建设兆瓦级潮流能并网示范基地及500千瓦级波浪能示范基地,启动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工程建设,全国海洋能总装机规模超过50,000千瓦,建设5个以上海岛海洋能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独立电力系统,拓展海洋能应用领域,扩大各类海洋能装置生产规模,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步入国际先进行列。

  未来10年,中国建设海洋强国迎来历史机遇时期,新时代将开启我国海洋强国建设新征程。作为海洋经济中的重要一环,海洋能源的开发必将迎来一个加速发展的新时期。

  3、迎《中国制造2025》春风,海洋装备产业发展提速

  《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将海洋装备作为重点领域之一,将其列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点方向和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海洋装备产业发展由此提速。政府随后出台多项政策,从战略层面上统筹建设,为海洋装备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4、未来五到十年海缆的市场前景光明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电信和电力基础建设、城市电网改造、海洋开发和利用、国防特别是海防建设、石油和天然气设施建设、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建设等,对高端光电传输线缆有持续增长性需求。特别是“十三五”随着海洋开发向纵深发展,对海底电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底电缆向直流化、动态化方向发展。

  紧跟国家“走出去”步伐,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强战略布局,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水平。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通信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沿线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将成为国内企业迈向全球的桥头堡,对国内海缆企业国际化战略深入实施至关重要。

  5、轨道交通建设的持续发展助推电线电缆行业转型升级

  “十三五”是我国交通运输发展处于优化网络布局的关键期和提质增效升级的转型期,要突出对“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的支撑保障,要更加注重提高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绿色、低碳、集约发展水平,要提高国际通道保障能力和互联互通水平,有效支撑全方位对外开放。《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规划打造以“八纵”和“八横”通道为主干、城际铁路为补充的高速铁路网,实现相邻大中城市间1至4小时交通圈、城市群内0.5至2小时交通圈,我国全面开启铁路经济时代。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建设主体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宁波北仑开发区穿山半岛峙南区块(郭巨白洋线南)新征450亩土地新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形成以海洋新能源装备用电缆、海洋电力装备用电缆、海洋油气装备用电缆和智能交通装备用电缆为主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达产后年生产海洋新能源装备用电缆630km、海洋电力装备用电缆250km、海洋油气装备用电缆510km和智能交通装备用电缆92,450km。本项目需新增主要工艺设备及测试仪器设备249台(套),新增建筑物面积149,792㎡。项目建设期3年。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52,280.00万元(含税),年均利税总额53,254.18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7.47年(含建设期3年)。

  本项目总投资150,51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20,030.00万元(其中外汇1470.00万欧元),建设期利息5,488.00万元,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的63,117.2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建设。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

  1、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主要用于生产海洋新能源装备用电缆、海洋电力装备用电缆、海洋油气装备用电缆、智能交通装备用电缆等产品,公司在国内海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业务经验丰富、技术先进、人才储备厚实,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主要设备多为国内、国际先进设备,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经济可行性

  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1.12%,投资回收期7.47年(含建设期),具有较好的资金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收能力,且项目具有较强的承担风险能力。

  3、良好的社会效应

  本项目工艺技术先进,产品具有进口替代作用,有很高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前期的总平规划、设备选型等工作,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五)新募投项目风险分析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海缆市场发展前景,经多次审慎研究论证后提出的,具有较高的可行性,随着新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推进,公司海缆产业基地布局更加合理,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海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具备参与全球海缆市场竞争及供货的基础。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市场现状及其预测、公司现状及长远规划拟定的,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则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同时,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竞争格局变化、产品价格变动、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就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对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有积极意义。此次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实际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案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6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终止项目名称: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

  交易对方名称: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

  拟终止投资总金额:约1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拟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原项目概述

  2016年3月18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内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由该子公司投资建设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拟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子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拟征用土地约595亩,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产业基地,用地约298亩,投资9亿元;二期为特种电缆生产基地,用地约297亩,投资6亿元。该对外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6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二、终止该项目的原因

  原拟实施的“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系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的项目名称,实际立项名称为“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并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该项目自取得舟山市定海区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书至今,项目陆域部分已经完成除施工许可证以外所有手续,然而因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该码头是募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募投项目产品(海缆)装运的必备条件,码头位置未确定,影响整体生产布局,如果仍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投资风险较大。为了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2018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公司多次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截止目前,该项目对应的岸线规划调整完成时间仍无法确定。因此,公司拟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尚未启动该项目建设,该项目也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终止该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且目前公司拟在北仑区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新募投项目的建设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的募投项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谨慎的研究论证的结果,避免了募投项目可能的市场风险,能够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浙江定海工业园区“高等级海洋装备电缆及海洋特种电缆产业基地”项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6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8日

  至2018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2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二、三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8年12月25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函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6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请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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