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0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董事会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对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对中信证券国际增资9.16亿美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涉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此前,公司对中信证券国际的最近一次增资为2012年。近年来公司对其经营及业务的资金支持主要采取借款的方式,本次增资主要系借款转股本。)
二、关于公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财富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同意公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财富管理委员会,并进行相应组织架构调整。
(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经由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