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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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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8-031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有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2018年5月17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军、殷柏高、李轩、吴海芳、汪斌、李东、张宇燕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8年9月8日披露了《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详见2018年9月8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2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军、殷柏高、李轩、吴海芳、汪斌、李东、张宇燕均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止2018年12月7日,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情况告知函》,现将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份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军、殷柏高、李轩、吴海芳、汪斌、李东、张宇燕在减持期间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 其它相关说明

  1、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军、殷柏高、李轩、吴海芳、汪斌、李东、张宇燕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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