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8-05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28
●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81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
●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
●除息日: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
●股息派发日: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
一、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审议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李建红董事、田惠宇董事、孙月英董事、李浩董事、洪小源董事中的任意两位非关联董事共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自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完成之日起,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等相关事宜。2018年12月3日,非关联董事李浩先生和洪小源先生共同签署《关于全额派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优1”首个计息年度股息的决定》,同意本次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8,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股息派发方案。
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派息金额:按照招银优1票面股息率4.81%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81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3.2275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18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招银优1全体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81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持有招银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公司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81元。
(2)其他招银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三、境内优先股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
2.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
4.股息发放日: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
四、境内优先股派息实施办法
全体招银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五、咨询
电话:0755-8319 5441
传真:0755-8319 5059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8-05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招商银行李孟刚、刘俏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320号),李孟刚先生和刘俏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获得核准。
李孟刚先生和刘俏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核准日2018年11月30日起生效,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孟刚先生和刘俏先生的简历请参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桂林先生和潘英丽女士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任期至2018年11月30日止。黄桂林先生和潘英丽女士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就黄桂林先生和潘英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