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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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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98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成立后,协调各金融机构债权人对永泰集团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泰能源”)开展救助帮扶措施。目前,公司已运营电厂获得政府注入3.5亿元应急周转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在建电厂获地方政府增资支持,煤矿所在地方政府成立处理永泰能源债券违约领导小组,有效保证了煤炭企业的持续、稳定、高效生产;公司各主要合作金融机构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基本可实现接续,固定资金贷款短期内到期还款逐步调整,部分债权机构已将利率下调至基准水平,公司整体债务余额保持稳定;公司已与2家诉讼纠纷金融机构达成和解方案,其他机构和解方案也正稳步推进;债委会聘请的第三方独立中介机构全面进驻永泰集团及本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目前尽职调查现场工作已结束,债委会正在梳理、汇总相关情况,相关尽调结果将为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债委会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和银保监会关于债委会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战投引进及资产处置进展,充分协商,尽快制定公司债务重组初步方案并提交债委会全体大会审议表决。债务重组方案拟通过多种市场化手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财务负担,提高经营业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债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债务重组初步方案形成后需经债委会全体大会表决通过方能实施,因此公司债务重组尚需一段时间,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了实现战略重组,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在签署《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后,京能集团先后组织内部专业人员、以及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包括永泰能源在内的永泰集团主要业务板块进行了现场尽调。目前中介机构正在汇总尽调数据,由于工作量较大,尽调工作尚未结束。京能集团与永泰集团及永泰能源正保持沟通,并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鉴于目前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将于2018年12月10日(周一)开市起复牌。

  2018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及公司债券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8-196),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10日(周一)开市起复牌。现将公司债务解决方案、控股股东战略重组进展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债务解决方案及控股股东战略重组进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为妥善处理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债务问题,在银保监会指导下,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参与下,永泰集团债委会于2018年8月23日正式成立(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的公告》,编号:临2018-154)。在监管机构及地方政府支持下,债委会推动战略投资者参与资产和债务重组,处置资产增加流动性,开展尽调全面摸清情况,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处置方案等,协调各金融机构债权人对本公司开展以下救助帮扶措施:

  1、全力保证公司实体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公司已运营电厂获得政府注入3.5亿元应急周转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在建电厂获地方政府增资支持,确保尽快完工建成投产,煤矿所在地方政府成立处理永泰能源债券违约领导小组,有效保证了煤炭企业的持续、稳定、高效生产。

  2、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保持现有评级及资产质量分类不变,所有金融债务短期内到期本金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及展期等方式妥善处理。目前公司各主要合作金融机构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基本可通过上述原则实现接续,固定资金贷款短期内到期还款逐步调整,公司整体债务余额保持稳定。

  3、降低企业财务负担,约定金融债权机构不得上浮利率加重企业负担,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对逾期债务的罚息复利进行减免,部分债权机构已将利率下调至基准水平。

  4、对股权质押平仓风险不搞“一刀切”强平,与相关债权金融机构沟通协商,稳妥做好质押风险缓释工作,防范风险跨市场传导。

  5、不采取查封资产、冻结账户等保全措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诉讼和查封按照有利于重组和风险化解的原则妥善协商处理。目前已与2家诉讼纠纷金融机构达成和解方案,其他机构和解方案也正稳步推进。

  6、积极与债券持有人及主承销商沟通,就债券持有人加入债委会相关规则达成初步共识。截至11月末,银行间市场债券持有人签署债权人协议金额占比已近60%,交易所债券受托管理人已签署债权人协议,境外美元债持有人已委托律师沟通相关事宜。

  7、聘请第三方独立中介机构全面进驻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目前尽职调查现场工作已结束,债委会正在梳理、汇总相关情况,相关尽调结果将为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通过上述救助帮扶措施,目前永泰集团及下属企业保持了生产经营稳定、员工队伍稳定、现金流稳定、金融债务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债务重组创造了积极、稳定的环境。

  下一步,债委会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和银保监会关于债委会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战投引进及资产处置进展,充分协商,求大同、存小异,尽快制定公司债务重组初步方案并提交债委会全体大会审议表决。债务重组方案拟通过多种市场化手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财务负担,提高经营业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债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债务重组初步方案形成后需经债委会全体大会表决通过方能实施,因此公司债务重组尚需一段时间,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为了实现战略重组,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在签署《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后,京能集团组织内部专业人员对包括永泰能源在内的永泰集团主要业务板块进行初步调研后,选聘了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于2018年9月下旬进场,对包括永泰能源在内的永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现场尽调工作。目前中介机构正在汇总尽调数据,由于工作量较大,尽调工作尚未结束。京能集团与永泰集团及永泰能源正保持沟通,并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管理团队及员工队伍稳定、经营现金流稳定、金融债务稳定。通过地方政府的大力帮助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没有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发电量25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173亿千瓦时增长46%,第三季度完成发电量107亿千瓦时,较第二季度增长50%;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原煤产量692万吨,较上年同期672万吨增长3%。公司电力和煤炭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指标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水平。

  按照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公司债券将于2018年12月10日(周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司公告为准。目前公司债务处置方案和战略重组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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