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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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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6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2号)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公告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号)。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5月17日、6月9日、7月12日、8月10日、9月11日、10月10日、11月10日持续披露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0号、临 2018-035号、临 2018-038号、临 2018-040号、临 2018-043号、临 2018-047号、临2018-054号、临2018-058号);于2018 年6月28日披露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号)。2018年8月10日和2018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4号;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号)。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65,000万元,并就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将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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