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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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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名:范卿午先生、李迁先生、王捷先生。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E NING(何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近期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更,为更好地发挥董事的专业特长,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将进行调整(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调整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李迁先生、张静女士、范卿午先生三人,李迁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张静女士、王捷先生、鲁丽娜女士三人,张静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李迁先生、王捷先生、HE NING(何宁)先生三人,李迁先生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王捷先生、张静女士、HE NING(何宁)三人,王捷先生为主任委员。

  《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中心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日起董事长何宁先生将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14:3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

  李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出生,本科。现任软控股份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所有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红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具体详情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中兴华事务所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中兴华事务所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变更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立信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共同颁发的《会计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94,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五、备查文件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中心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日起董事长何宁先生将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查阅李颉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李颉先生具有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限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行为,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要求,其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李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

  李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出生,本科。现任软控股份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近期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更,为更好地发挥董事的专业特长,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将进行调整(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次调整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李迁先生、张静女士、范卿午先生三人,李迁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张静女士、王捷先生、鲁丽娜女士三人,张静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李迁先生、王捷先生、HE NING(何宁)先生三人,李迁先生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王捷先生、张静女士、HE NING(何宁)先生三人,王捷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存放用于“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变更至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67号文审核通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00万股新股。2016年10月12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198,41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1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8,943,695.1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123,198.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820,496.6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四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

  根据公司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运行的推进,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商丘路支行的募集资金总额247,314,393.03元中的30,000,000.00元存入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专户账号为38080101040039611。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2017年1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取消“工业机器人及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公司战略调整规划以及青岛科捷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机器人”)自身情况,公司出售科捷机器人公司86.34%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科捷机器人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因此,“工业机器人及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募投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37,002.64 万元取消投入,同时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后续确定实施新项目时将履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考虑银企合作等因素,决定将存放用于“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富春江路支行变更至公司在泉州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注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富春江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国金证券与泉州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取消“工业机器人及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截至2018年12月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875,000,000元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上述余额不包含短期理财产品。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考虑银企合作等因素,决定将存放用于“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泉州银行变更至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公司在泉州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资金转入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专户后,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已取消,公司后续确定实施新项目时将履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后续确定实施新项目时将履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材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后续确定实施新项目时将履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后续确定实施新项目时将履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在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完成后,尽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14:3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15:00至 2018年12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8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18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次日即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登记地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七、备查文件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1.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8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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