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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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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8-09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事后核查,对“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中的“(一)会计处理方法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及“(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

  ……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扣除激励对象在未来解除限售期取得合理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董事会当日运用该模型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81元/股(2018年12月5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每期首个解除限售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2.74%、18.99%、23.29%(分别采用中小板综指近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2.1%、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两年期、三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1.97%、1.68%、1.55%(分别采用所属证监会行业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定公司于2019年1月初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更正后: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

  ……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对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对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需要承担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但不能转让的限制,对应一定的限制成本,因此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董事高管转让限制单位成本。其中董事高管转让限制成本由Black-Scholes基础模型测算得出,具体方法如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授予权益工具解除限售后转让的额度限制给激励对象带来相应的转让限制成本,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确保未来能够按照不低于授予日收盘价出售限制性股票所需支付的成本,因此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授予日买入认沽权证,其行权数量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激励额度相同,其行权时间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转让限制计算的加权平均限售期相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可以计算得出加权平均限售期为4年。

  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扣除限制性因素带来的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18年12月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81元/股(2018年12月5日收盘价)

  (2)有效期:4年(取加权平均限售期)

  (3)历史波动率:29.28%(采用中小板综指最近四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2.75%(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对应期间的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1.47%(采用所属证监会行业最近四年的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定公司于2019年1月初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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