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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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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18-10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9.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即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11月7日至 2019年5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9)。截止2018年12月5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及完成情况

  1、2018年11月13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2、在回购期间内,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94)、2018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96)、2018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99),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止 2018 年12月5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2,782,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最高成交价为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9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50,033,637.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用作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用途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决议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

  三、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22,782,295 股,按照截至2018 年 12月5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用作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2、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作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则公司总股本将由691,505,915 股减少至668,723,620股,具体如下:

  ■

  四、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相关权利。

  五、后续事项

  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适时作出股份回购完毕后续事项安排,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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