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公告编号:2018-08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

  经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阿拉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所拥有的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与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相关公告于2017年3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新农化纤重大资产出售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新聘重大资产出售独立财务顾问为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中的部分资产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收购方与我公司在尊重原协议的基础上正进行沟通协商,有关各方将尽快完成尚未完成的资产交割工作。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保障股东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