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的通知,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将其持有原质押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本公司股份8,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83%)解除了质押;同时,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重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0%)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和设定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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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笔质押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00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该笔质押已于2018年12月5日解除质押。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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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6日,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6,274.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0.31%。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90%。
三、备查文件
1、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关于持有“超声电子”股份质押情况的通知;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