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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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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 2018-133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和增持进展情况

  2018年6月21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计划自2018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所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018年6月22日至11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3,016,203股,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2018-058、2018-060、2018-061、2018-062、2018-064、2018-065、2018-079、2018-080、2018-081、2018-082、2018-086、2018-087、2018-091、2018-114、2018-115、2018-126、2018-127、2018-128、2018-130)。

  二、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6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刘兵先生以个人自有资金于2018年12月3日、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增持情况

  ■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刘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195,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6%。本次增持后,刘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292,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8%。

  三、累计增持情况

  刘兵先生自2018年6月21日起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13,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累计增持金额共计7,700.93万元。

  四、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前景的信心,本次增持后,刘兵先生将按照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

  1、刘兵先生承诺:将严格按相关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刘兵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134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临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额度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理财之“安心”理财产品(AXG18009)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的名称:天府理财之“安心”理财产品(AXG18009)

  2、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客户预期年化净收益率:3.40%/年

  5、产品期限:32天

  6、产品起息日:2018年12月6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1月7日

  8、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9、购买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潭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临时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二)公司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理财之“安心”理财产品(AXG18009)产品说明书和协议书;

  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专用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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