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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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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8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26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将原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1.5亿元划转至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8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8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本次担保事项中,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识别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2018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属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支付公司、识别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止本公告日,支付公司担保额度为8.00亿元,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3.7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可用担保额度为2.80亿元;识别公司担保额度为2.00亿元,此前未使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生效后可用担保额度为1.70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0日。公司持有支付公司100%股权。支付公司注册资本17,000万元,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55978878972。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1#楼B602(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建。经查询,支付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支付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支付受理设备、交易安全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服务;智能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无线通信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租赁;电子支付、网上金融服务等系统集成、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4日。公司持有识别公司100%股权。识别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05132062W,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栋。经查询,识别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识别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制造、研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条码设备、自动识别设备,研究、开发、销售高科技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支付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识别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支付公司、识别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掌握支付公司、识别公司的经营管理,支付公司、识别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11,01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4%;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45,575.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3%。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29,01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6%。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8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发行价格每股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78,629,284.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87,490.2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741,793.7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8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将原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1.5亿元划转至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宜。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在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后,尽快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四、后续安排

  目前公司尚未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也并未与相关方签署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新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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