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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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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8-059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4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413号)及其附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沪01民初1372、1373号〕,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安联合”)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8,442,082股股份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司法冻结机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168,442,082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其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其中165,442,082股此前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司法冻结期限:冻结期限共36个月,从2018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8,442,082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本次司法冻结的股份168,442,08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与申安联合沟通获悉,申安联合目前尚未收到该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提及的裁定书等法律文件。本次申安联合所持飞乐音响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系因上海佳润珠宝有限公司与申安联合企业借贷纠纷一案,财产保全需要。此案尚未开庭,申安联合正在积极协商解决。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分析

  本次司法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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