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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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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8-071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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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其在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3日期间通过可交换债券自愿换股、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其历年通过竞价交易增持股份方式共计导致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减少6,232,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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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华泰集团因本次可交换债券而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为 27,870,000 股;本次换股后,尚余质押股份 24,424,674 股。

  注2:本次二级市场减持股份均为前期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的部分。

  (二)因2016年发行可交换债券投资人自愿换股导致持股减少情况

  华泰集团于2016 年 2 月 26 日发行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7016,债券简称:16华泰01,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1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人民币 20.00元/股。详见2015年12月29日、2016年3月2日、2016年7月7日及2016年8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2015-07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私募债券暨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6-00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6-028),《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2016-041)。

  根据约定,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8月 26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 2016 年 8 月 26 日起至本次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日止。换股期间,华泰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因公司权益分派原因,2016年5月 20日(含当日)前的换股价格20元/股,2016年5月23日(含当日)至2017年5月23日(含当日)的换股价格19.5元/股,2017年5月24日(含当日)至2018年5月29 日(含当日)的换股价格19.1元/股, 2018年5月30 日(含当日)后的换股价格为18.75元/股。

  本次可交换债券自愿换股部分即为上述2016年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行使换股权利交换的公司股票。

  (三)二级市场减持控股股东历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股份情况

  201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华泰集团的通知,截至 2014 年 11 月 9 日止,其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6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7%(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4-070),经2014年度权益分配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后上述股份数变为844,050股。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华泰集团的通知,截至 2016 年 2 月 26 日止,其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237,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33%(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6-006)。

  经过上述两次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6,081,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

  本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2,787,200 股即来源于上述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

  (四)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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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华泰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自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于2014年5月9日作出增持承诺:基于目前对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华泰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2014年5月9日)算不超过六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公司总股本为 338,000,000 股),总股数不低于 328,966 股。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3.于2015年8月26日作出增持承诺:基于目前对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华泰集团计划自公告日(2015年8月2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适时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的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为 507,000,000 股)。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换股股东换股的价格按照《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价格执行;

  3、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华泰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4、华泰集团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5、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华泰集团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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