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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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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11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轮候冻结及司法冻结、再次司法冻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结合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管理人的工作情况,获悉大东南集团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及司法冻结、再次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权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大东南集团于2018年4月9日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无限售流通股33,000,000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054号公告)。

  大东南集团于2018年7月26日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无限售流通股92,910,000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078号公告)。

  三、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于2018年10月17日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0681破申32号,受理申请人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诸暨市人民法院冻结了大东南集团持有公司的上述合计125,910,000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大东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24,158,02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1%。其中质押股份数为358,011,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占其所持有公司总股数的68.30%;司法冻结股份数为524,15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1%,占其所持有公司总股数的100%;轮候冻结股份为281,356,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8%,占其所持有公司总股数的53.68%。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大东南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大东南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暂时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若大东南集团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之后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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