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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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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3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董事吴宗鹤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61.774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2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进军大件垃圾处置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与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273.80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2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进军厨余垃圾处理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050.00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3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进军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3,000.00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4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进军垃圾焚烧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7,864.50万元的价格收购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有关国资委备案。根据交易双方协商,最终股权收购价格将不高于福州市国资委备案的股权评估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收购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具体如下: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0日,投票时间为自2018年12月19日15时00分至2018年12月20日15时00分。

  有关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4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环保”或“公司”)拟出资人民币361.774万元投资设立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20%股权。

  ●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处理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含琅岐岛)、高新区及大学城范围内产生的大件垃圾(园林)。项目公司组建后,需项目公司作为签约主体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PPP项目合同,该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垃圾分类、保证福州市大件(园林)垃圾的及时处置,利于福州市的环保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福州市人民政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施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本项目30年(含建设期)经营权的授权主体;授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即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建的联合体)以20%:80%的出资比例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808.87万元,其中海峡环保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61.774万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并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以及享有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PPP项目”)。

  2. 投资规模:根据可研估算总投资约6,029.57万元,其中PPP项目投资额为5,316.85万元、政府配套工程投资额712.72万元。

  3. 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包括红线外一米范围以内的场地平整、前处理车间、后处理车间、辅助设施及收运体系等。

  4. 运营内容:处理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含琅岐岛)、高新区及大学城范围内产生的大件垃圾(园林)。

  5. 处理规模:根据《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可研》的数据:福州市大件和园林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大件垃圾100t/d、园林垃圾60t/d。

  6. 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

  (二) 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由海峡环保与其他投资方协商后确定

  2. 注册资本:1,808.87万元

  3.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期限:35年

  6. 经营范围:“在福州市晋安区红庙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投融资、建设、运营,对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含琅岐岛)、高新区及大学城范围内产生的大件垃圾(园林)进行处理(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三、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项目公司尚未设立,也尚未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正式的PPP项目合同,待正式合同签署后,合同主要内容将另行公告。

  四、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PPP项目公司,拓展大件垃圾处置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与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前端收运尚存在不确定性,大件垃圾收集点和收集方式、集散点等不明确;物料来源不稳定,数量波动性大;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5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环保”或“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273.80万元投资设立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20%股权。

  ●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处理福州中心城区,包括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大学城及高新区范围(如果福州市行政区域规划变化,则双方将通过协商对特许经营地域范围进行调整)以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为主的厨余废弃物以及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中的腐烂或废弃水果蔬菜等有机垃圾。项目公司组建后,需项目公司作为签约主体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PPP项目合同,该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垃圾分类、保证福州市厨余垃圾的及时处置,利于福州市的环保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福州市人民政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施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本项目30年(含建设期)经营权的授权主体;授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以20%:80%的出资比例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1,369万元,其中海峡环保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273.80万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并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以及享有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PPP项目”)。

  2. 工艺路线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主工艺技术路线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渣资源化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干式厌氧工艺为首选工艺,湿式厌氧公示为备选工艺。项目占地面积约120.7亩,设计处理量总量为800吨/天,其中一期工程400吨/天、二期扩建400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及脱水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污水及臭气处理系统等主体生产设施和场地平整、边坡及挡墙建设以及厂区红线外一米范围以内的进场道路建设、电源外线路建设、给排水管建设等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即配套工程)等。

  3. 投资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由两部分构成,包括“纳入PPP项目投资范围”的投资总额和“纳入政府直接投资范围”的投资总额。其中:纳入PPP项目投资范围包括“厂区一期工程”、“厂区二期工程”和 “配套工程”;纳入政府直接投资范围包括“土地征购及青苗补偿费”及“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费”等。

  (1) 本项目干式工艺(推荐工艺)可研估算投资总额约56,665.92万元,其中:“厂区一期工程”估算约28,602.42万元;“厂区二期工程”估算约14,537.15万元;“配套工程”估算约9,293.53万元;“政府直接投资范围”估算约4,232.82万元。

  (2) 本项目湿式工艺(备选工艺)可研估算投资总额约53,480.37万元,其中:“厂区一期工程”估算约28,013.97万元;“厂区二期工程”估算约12,079.36万元;“配套工程”估算约9,293.53万元;“政府直接投资范围”估算约4,093.51万元。

  4.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及脱水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污水及臭气处理系统等主体生产设施和场地平整、边坡及挡墙建设以及厂区红线外一米范围以内的进场道路建设、电源外线路建设、给排水管建设等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即配套工程)等。

  5. 本项目服务范围:福州中心城区,包括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大学城及高新区(在特许经营期内,如果福州市行政区域规划变化,则双方将通过协商对特许经营地域范围进行调整)。

  6. 处置对象:主要是以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为主的厨余废弃物,此外,还包括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中的腐烂或废弃水果蔬菜等有机垃圾。

  7. 处理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20.7亩,设计处理量总量为800吨/天,其中一期工程400吨/天、二期扩建400吨/天。

  8. 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

  (二) 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由海峡环保与其他投资方协商后确定

  2. 注册资本:11,369万元

  3.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期限:35年

  6. 经营范围:“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对福州中心城区(包括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大学城及高新区)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处理(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三、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项目公司尚未设立,也尚未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正式的PPP项目合同,待正式合同签署后,合同主要内容将另行公告。

  四、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拓展厨余垃圾处理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未来运营期内,前端收运的来料数量、质量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7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环保”或“公司”)拟出资人民币9,200万元投资设立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40%股权。

  ●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处理福州市辖下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高新区及大学城收运的除政府已签订垃圾焚烧协议约定的垃圾焚烧处理量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以及红庙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渗滤液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大件及园林垃圾处理厂分别产生的污泥、固渣、沼渣和筛上物以及可焚烧的废物。项目公司组建后,需项目公司作为签约主体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PPP项目合同,该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垃圾分类、保证福州市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大件垃圾的及时处置,利于福州市的环保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福州市人民政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施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本项目30年(含建设期)经营权的授权主体;授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以40%:60%的出资比例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其中海峡环保出资金额为人民币9,200万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并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以及享有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PPP项目”)。

  2. 项目地点: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厂址位于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园区位于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红庙村(福州市北郊红庙岭莲花峰北部),距市中心约17km,海拔340m~605m。

  3. 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和规模:

  依据《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1,749万元,其中PPP项目投资77,221万元、政府配套投资4,528万元:

  (1)PPP项目投资

  本项目PPP项目投资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红线外一米范围以内的垃圾焚烧和发电系统、垃圾接收处理及助燃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污泥干化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生产工程、桩基工程、场地三通一平及护坡、厂区绿化等,以及红线外的专用渗滤液管道工程。PPP项目投资不包括飞灰固化处理系统、炉渣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等工程投资。纳入PPP项目的估算总投资为77,221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27,836.55万元、设备费32,812.8万元、安装工程费8,273.62万元、其他费用2,566.44万元、不可预见费3,574.47万元、基建期贷款利息1,944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213.6万元。

  (2)政府配套投资

  本项目征地费用及青苗补偿费、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共计4528万元,纳入政府配套投资范围,不计入PPP项目投资中。本项目的厂区外配套工程,如:进厂道路、供水(包括生产水、生活水管线)、排水(包括污水、雨水管线)、外部通讯、电力接入系统等需由政府方负责配建的,由园区内各企业共享,故另行立项建设,不纳入本项目政府配套投资中。

  4.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1)本项目作为集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及厨余筛上物)、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污泥、餐厨固渣(含预处理固渣和厌氧沼渣)、厨余沼渣、大件垃圾以及园林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终端处置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处理规模为1200t/d。建设2条焚烧量为600t/d(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污泥、沼渣、餐厨及厨余筛上物、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焚烧线及烟气净化系统,安装1台1×25MW凝汽式汽轮机(1×30MW发电机),配套建设1套500t污泥和沼渣半干化处理设施和RDF燃料棒(颗粒)设施。

  (2)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200吨/日,具体如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及厨余筛上物)900t/d,年处理量32.85万吨;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污泥100t/d,含水率80%;年处理量3.65万吨;餐厨固渣168t/d,含水率74%,(含预处理固渣和厌氧沼渣),年处理量6.132万吨;厨余沼渣185t/d,含水率60%,年处理量6.75万吨;大件垃圾101t/d,年处理量3.69万吨;园林垃圾20t/d,含水率60%~65%,年处理量0.73万吨。

  (3)预计达产年发电量:14853×104 kWh/a。

  5. 项目服务范围:

  (1)生活垃圾:为福州市辖下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高新区及大学城收运的除政府已签订垃圾焚烧协议约定的垃圾焚烧处理量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其他废物:园区内渗滤液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大件及园林垃圾处理厂分别产生的污泥、固渣、沼渣和筛上物以及可焚烧的废物。

  6. 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28.5年(含试运营期)。

  7. 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投资回报来源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两部分。

  (1)政府付费:包括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含城市生活垃圾、餐厨筛上物、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污泥和餐厨固渣处理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和污泥和餐厨固渣处理服务费单价均根据批复后的可研报告中的估算单价金额,按建安费用下浮15%计算的服务费单价作为最高限价,最终价格以中标报价为准,若发生服务费单价调整的,则以调整后的服务费单价为准。项目设置日保底垃圾处理量按设计量日处理1200t/d的60%-80%之间,通过投标人竞价确定。

  (2)使用者付费:包括协同处置厂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的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上网销售收入、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支付的厨余筛上物处理服务费和厨余沼渣处理服务费。其中,垃圾上网发电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文件,具体以购售电双方共同签署的《购售电合同》为准;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按新政策执行。厨余筛上物处理服务费执行生活垃圾类处理服务费单价;厨余沼渣处理服务费执行污泥沼渣类处理服务费单价。该服务费为使用者付费,不与本项目的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二) 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由海峡环保与其他投资方协商后确定

  2.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3.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期限:35年

  6. 经营范围:“对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保和移交工作;对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和厨余预处理固渣),以及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污泥、餐厨沼渣、厨余沼渣、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终端废弃物进行协同处置(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三、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项目公司尚未设立,也尚未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正式的PPP项目合同,待正式合同签署后,合同主要内容将另行公告。

  四、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拓展垃圾焚烧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8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

  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环保”或“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50万元投资设立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30%股权。

  ●项目公司主要服务范围包括整个台江区,仓山区的三环路以东区域,晋安区的晋安河以东、福新中路和福新东路以南区域(不含白马和福马两座垃圾转运站收运服务范围)。项目公司组建后,需项目公司作为签约主体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PPP项目合同,该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垃圾分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利于福州市的环保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福州市人民政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施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本项目29年(含建设期)经营权的授权主体;授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以30%:70%的出资比例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其中海峡环保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50万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并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以及享有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PPP项目”)。

  2.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洋里三期北侧地块西北角,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1,484.8平方米(17.2亩)。

  3. 项目概况:主要服务范围包括整个台江区,仓山区的三环路以东区域,晋安区的晋安河以东、福新中路和福新东路以南区域(不含白马和福马两座垃圾转运站收运服务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800吨/天的半地下建筑形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和配套的前端收集系统。转运站包括:主体转运站站房、压缩系统、进出站收集转运车系统、配套转运车辆、除尘除臭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中控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办公系统、大门及围墙等辅助系统;前端收集系统包括:收集运输车辆和人员配备等。

  4. 投资规模:本工程垃圾转运站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550.97万元,前端垃圾收集至洋里转运站年费用为1,697.77万元。本项目纳入PPP的转运站工程(含配套工程)总投资约为13,424.97万元;转运站征收补偿安置总费、土地征购及青苗补偿费、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费约9,126万元由政府承担并按实计取。市环卫处已先行实施的部分施工用水(1.2万元)和施工电源约(55万元),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5. 合作期限:29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28年。

  (二) 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由海峡环保与其他投资方协商后确定

  2. 注册资本:11,369万元

  3.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期限:35年

  6. 经营范围: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投融资、工程建设和提供合同范围内垃圾收集清运和洋里转运站的运营维护服务。

  三、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项目公司尚未设立,也尚未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正式的PPP项目合同,待正式合同签署后,合同主要内容将另行公告。

  四、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拓展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8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福建

  黎阳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不超过7,864.50万元的价格收购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阳环保”)51%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与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多轮项目洽商与项目调查,公司拟以不超过7,864.50万元的价格收购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

  若收购完成,公司和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在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51%和49%。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有关国资委备案。根据交易双方协商,最终股权收购价格将不高于福州市国资委备案的股权评估价格。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收购标的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系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地为中国广州市,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处理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其实际控制人为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交易标的: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

  (二) 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2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23号航空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宁

  注册资本:4,750万元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环保产品、体育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体育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家用电器的维修,室内装饰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 标的公司的子公司:

  黎阳环保旗下拥有两家项目公司共计两家污水处理厂,分别为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和沙县蓝芳水务有限公司(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1. 福清黎阳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日

  注册地址:福清市瑞云路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

  法定代表人:王宁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承接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工业废水、生活废水、中水回用的处理、设计、施工;(未取得资格证书之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以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水网管材及配件零售;水处理的相关化学制剂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下辖: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2万m3/d,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 沙县蓝芳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

  注册地址:沙县水北东门校场

  法定代表人:郑芳

  注册资本:95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中水回用的处理;水务投资;城市给水、排水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和技术咨询服务;水网管理及相关配件、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下辖: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m3/d,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四、 尚需履行的程序

  目前双方已就该交易达成初步意向,并组织对标的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尚未签署正式的协议文本。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国资委备案,在完成国资委备案以及正式协议文本签署前,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 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项目是公司根据立足海西地区环境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发展定位,进一步开拓福建市场,做强做大主营业务,对公司未来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是国内环保水务领域优秀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管理、投资、建设等经验和业绩。本次收购有助于双方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有关要求,依据收购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9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公告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范围包括会计审计服务、税务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证券业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拟控制在70万元之内、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控制在25万之内。

  独立董事就聘请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70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0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8年12月19日15时00分至2018年12月20日15时00分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2月20日及2018年10月18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5:00至2018年12月2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12月19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14

  联系人:林志军 陈秀兰

  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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