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披露了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770,0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3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3,390,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共减持公司股份380,000股,已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