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国重装5公告编号:临2018-092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10月19日,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公司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2日。
(二)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因此,本次发行不存在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
(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不涉及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增投资者同时参与本次股票发行,其缴款程序同新增投资者的认购程序安排。
(四)其他相关事项
无。
二、 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投资者认购安排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3.51元/股(该价格系按经国务院国资委评估备案的每股净资产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时仍以经国务院国资委评估备案的结果为准),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993,970,244股(含本数),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满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股票发行属于确定对象的发行,发行对象共计6名,包括: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已与上述股票发行对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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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8年12月5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2018年12月7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在指定的缴款日期间(含当日),认购人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并将转账底单复印件扫描发送至邮箱
wuchengqi@sinomach-he.cn。如果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需要把网上的转账汇款电子回单发送至邮箱wuchengqi@sinomach-he.cn,同时电话确认(电话:0838-6159209)。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8年12月7日前(含当日),公司向缴款账户开户行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电话或邮件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五)其他相关事项
无
三、 缴款账户
户名: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
账号:22200201040013437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需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应与拟认购股份数量所需资金一致,汇款人应与出资人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汇款用途填写“投资款”或“国机重装投资款”。
四、 其他注意事项
(一)认购方存入或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与其股份认购协议确认的认购股份不一致的,认购方最终认购的股份数以实际缴纳的认购款计算。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按照相应程序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方。
(二)认购资金必须以投资者姓名/名称为汇款人,并汇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指定入资账户。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投资者姓名/名称和认购股份数;汇款相关手续费由投资者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三)对于认购方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通过电话与认购方进行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由于认购方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方自行承担。
(四)如在本公告规定的缴款截止日前公司收到投资者的汇款底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投资者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五、 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姓名:吴成柒
(二) 电话:0838-6159209
(三) 传真:0838-6159215
(四)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国重装5公告编号:临2018-093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因在册股东超过200人,此次股票定向发行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663号)。公司已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了《关于定向发行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2)。
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04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993,970,244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400062 证券简称:国重装5公告编号:临2018-094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发行方案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临2018-074),上述方案已于2018年10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18-080)。
2018年12月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04号),核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根据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提出的意见以及相关更新事项,公司对《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及补充披露,但本次更新不涉及对股票发行方案的实质性变更。更新及补充披露的主要内容有:
1、根据证监会“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是否已开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如无,请按照《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要求开立账户”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2、根据证监会“请申请人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存货项目对资金占用情况,补充披露流动资金需求缺口,并分析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的要求,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缺口的测算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了更新披露。
3、对本次发行涉及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进行了更新披露。
上述内容已在《股票发行方案(更新)》(公告编号:临2018-095)中以楷体加粗方式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业务细则》规定的对股票发行方案作出重大调整是指以下两种情形:(1)发行对象名称(现有股东除外)、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或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的调整;(2)发行对象范围、发行价格区间、发行价格确定办法、发行数量或数量上限的调整。”本次更新主要是根据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对股票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测算相关内容等进行的补充更新披露,不属于对原《股票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更新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12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股票发行方案(更新)》(公告编号:临2018-095)。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