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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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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8-049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日至2018年1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日15:00至2018年1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2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成刚。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数为343,769,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61%。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3名,代表股份数为26,911,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0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为343,768,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6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名,代表股份数为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3,769,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911,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莘、罗啸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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