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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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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1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8年11月28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淑美女士、周宏先生、唐志国先生、独立董事常小荣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保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19年度向17家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与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MEDISANA GMBH、OGAWA HEALTH CARE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共计107,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淑美女士、周宏先生、唐志国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表示同意。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为加强及规范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40,000.00万美元以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4、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6、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7、关于2019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8、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2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号文核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5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5,00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4,992,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39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329,525,554.21元,累计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493,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257,408.90元,具体详见下表:

  ■

  (二)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订)》(2011年10月13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签订具体情况如下:

  1、2011年9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29日,子公司漳州康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分别与相关各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011年10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2011年10月31日,子公司漳州康城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1:2018年6月22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25, 300.00万元用于购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19日;

  注2:2017年12月21日划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24, 000.00万元用于购买厦门农商银行“丰泰”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期限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19日。

  二、已披露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1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7,00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11年10月13日实施完毕;

  (二)2013年9月28日,2013年10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厦门蒙发利电子年产10万台按摩椅新建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新建项目”的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947.80万元)共计21,411.9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13年12月31日已经实施完毕。

  (三)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项目节余资金413.71万元,超募资金30,084.48万元,共计30,498.1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2017年12月3日,2017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603.1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关于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节余募集资金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年11月13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漳州康城家居按摩居室新建项目”。截止2018年11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资金1,316.7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404.21万元,(包含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的24,000.00万元,预计理财收益1,324.70万元,账户余额79.51万元)。本次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剩余超募资金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包含用于结构性存款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的25,300.00万元,预计理财收益657.80万元,账户余额46.22万元)。本次拟将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06%。

  四、说明与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来源于超募资金的部分满足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要求。

  公司郑重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生效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5,404.21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6,004.0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系“漳州康城家居按摩居室新建项目”终止实施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前述募投项目终止事项已经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年11月13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要求,本次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广发证券对奥佳华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3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理财额度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现金理财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资金(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一年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资金(其中滚动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4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019年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为54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5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蒙发利”)、MEDISANA GMBH(以下简称“MEDISANA”)、OGAWA HEALTH CARE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OGAWA”)、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蒙发利”)、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奥佳华设备”)、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奥佳华设备”)2019年的融资需求,公司拟通过保证担保、银行授信、存单质押等方式,为上述6家子公司向境内外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香港蒙发利

  香港蒙发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于2007年9月12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166769)。其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夏殻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7楼710室。其法定股本、已发行及实缴股本均为HK19,124,700,等分为每股面值HK1.00的普通股股票19,124,700股。邹剑寒先生为香港蒙发利唯一董事。

  香港蒙发利系公司的海外贸易平台、海外投资持股平台以及公司全球品牌运营管理平台。另外,香港蒙发利持有在马来西亚OGAWA WORLD BERHAD、香港远东、台湾奥佳华国际有限公司、COZZIA USA, LLC 、OGAWA USA Inc 100%的股权,持有台湾棨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份,持有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持有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0.83%的股权。

  香港蒙发利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MEDISANA

  MEDISANA系依德国法律于1982年成立(注册号:HRB 16348),并于2000年6月30日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9,365,843欧元,股票代码:549254。MEDISANA 注册地址:德国诺伊斯;经营地址:Jagenbergstr. 19, 41468 Neuss。MEDISANA于2018年7月正式改名为MEDISANA GMBH。

  MEDISANA是德国领先的家庭健康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在全球范围内为消费者提供包括健康家居、家用医疗、移动健康等系列产品(具体品类包括按摩器、血压计、血糖仪、血氧仪、净化器等)的研发、营销及销售,特别是移动健康产品将是其未来强劲增长的潜力点。

  MEDISANA 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三)香港OGAWA

  香港OGAWA为公司全资孙公司OGAWA WORLD BERHAD 于2005年12月12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编号1013180)。注册地址为:香港荃湾沙咀道11-19号达贸中心7楼715-718室。经营范围:健康、保健产品的零售。

  香港OGAWA 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深圳蒙发利

  深圳蒙发利成立于2005年1月17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二村工业区南美路第三栋;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按摩器材(不含医疗器械)、座垫、靠垫制品、低压电器配件、日用五金制品、聚氨酯泡棉、家用小电器的销售;塑胶米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按摩器材(不含医疗器械)、座垫、靠垫制品、低压电器配件、日用五金制品、聚氨酯泡棉、家用小电器的生产,普通货运。

  深圳蒙发利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五)厦门奥佳华设备

  厦门奥佳华设备成立于2017年8月4日。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路114号188室;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训练健身器材制造;其他体育用品制造(不含弩的制造)等。

  厦门奥佳华设备2018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六)漳州奥佳华设备

  漳州奥佳华设备成立于2018年1月26日。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921室;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电动保健设备、空气净化装置、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家用通风电器具、训练健身器材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漳州奥佳华设备2018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香港蒙发利、MEDISANA、香港OGAWA及深圳蒙发利、厦门奥佳华设备及漳州奥佳华设备2019年度的融资需求,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

  2、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香港蒙发利、MEDISANA、香港OGAWA、深圳蒙发利、厦门奥佳华设备及漳州奥佳华设备2019年度的融资需求,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香港蒙发利、MEDISANA、香港OGAWA、深圳蒙发利、厦门奥佳华设备及漳州奥佳华设备提供融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香港蒙发利、MEDISANA、香港OGAWA、深圳蒙发利、厦门奥佳华设备及漳州奥佳华设备2019年度的融资需求,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4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4亿元,逾期担保金额为0.00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6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福建和动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和动力”)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淑美女士、周宏先生、唐志国先生已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示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201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福建和动力的基本情况,

  1、注册号:91350603MA34919Q88

  2、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腾北路42号

  3、成立时间:2016年6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佘漳南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模具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智能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配件及设备、数控加工设备、机器人、智能家居、机电设备及针车类制品、五金制品等。2017年其总资产10,891.69亿元;净资产10,011.02亿元;营业收入2,269.73万元;净利润亏损80.9万元。

  (二)福建和动力主要股东及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福建和动力24%股权,公司董事陈淑美女士、唐志国先生、周宏先生等通过共同出资成立的厦门和安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间接持有其10%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其中董事陈淑美女士、周宏先生、唐志国先生分别持有厦门和安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32.5%、22.5%、22.5%的权益。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福建和动力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与公司子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采购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各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模具采购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7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目的

  公司外销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自业务合同签署日至收汇日周期一般为1~3个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锁定成本,实现稳健经营,公司2019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仅指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即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签订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计价。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根据外销业务的实际情况,开展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当有必要。

  四、2019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2019年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40,000.00万美元以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五、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管理原则、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审批及授权、外汇远期交易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岗位,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 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40,000.00万美元以内,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8-88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9日~1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5:00~2018年12月20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4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登记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巧巧、郑家双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4”;投票简称为“奥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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