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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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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8-13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远望通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意向书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合作意向书涉及的内容尚未实施,所涉及的具体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鉴于公司首次布局相关军工业务领域,尚未取得相关行业准入资质及配备相应人员,公司将积极论证合作事项的可行性,具体合作事宜及实施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意向书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珠医疗”)与中国远望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通信”)于2018年12月3日在天津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或“本意向书”)。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远望通信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南洋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与二纬路交口远望资产管理咨询公司院内302室

  经营范围:通信网络、计算机网络安装工程;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元器件、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煤炭除外)、金属材料、针纺织品、百货、工艺美术品、家具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派遣)、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飞行器、无人机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转让;无人机、飞行器及配件、玩具、模型销售;飞行器租赁;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望通信成立于1991年,是我国航天领域最大军工企业之一。在2000年经国家批准由38家军工骨干企业与中国火箭运载研究院、航天部五院等单位共同参与下,正式由部队企业转制到国防科工委。目前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并由国资委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双重管理,主营业务为卫星通信、航天系统服务、卫星地面与海洋监测兼备军工材料、航天军工技术及规划等领域。近十年来积极参与了“神舟”航天载人项目、“嫦娥”探月工程、“东风”系列型号开发项目的通信保障工作。目前,公司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精英,并拥有“远望”航天领域的品牌,被认定为国家信息化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和国家信息产业部重点支持的IT企业,拥有深厚的政府及市场资源。

  与上市公司关系:远望通信与中珠医疗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意向书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年12月3日,中珠医疗与远望通信在天津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三)意向书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意向书为战略性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四)签订本意向书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意向书的签订已履行各自的审批程序。

  二、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鉴于双方共同意向,本着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原则,经协商就全面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达成初步意向。

  (二)合作业务范围

  1、军用无人机及民用无人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2、无人机作业服务的推广应用;

  3、无人机相关教育培训;

  4、建设集生产、研发、销售、培训教育为一体的无人机航空航天系列产品产业基地;

  5、开展北斗卫星通信、航天系统应用服务;

  6、开展军工材料、航天军工技术的应用生产及销售。

  (三)合作内容

  1、远望通信将所有的军工资质及技术授权给项目公司使用,并积极帮助项目公司获取订单。

  2、中珠医疗第一期拟投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后期根据项目公司生产销售需求增加投资,配合项目公司实现年产值不低于人民币叁拾亿元的目标。

  3、本次合作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最终签约主体、出资时间及出资比例、管控方式等具体事项尚待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由双方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约定。

  (四)合作前提

  本次合作需以双方的内部审批及各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为前提。

  (五)保密

  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本意向书的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合作的双方探讨内容和合作条款,法律及监管部门规定的除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对外公开披露前款所述事项,守约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本意向书及本次合资事项,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六)法律效力

  若自本意向书签署日起叁个月内,仍不能签订正式交易文件,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意向书将自动失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意向书的签订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考虑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及未来战略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拟调整战略规划,布局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产业链等相关军工业务,将现有优势资源进行整合,在夯实医疗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前提下,探索新项目可行性,打造和培育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此次公司与远望通信合作,立足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双方在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确定意向合作关系,本意向书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框架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意向书属于双方意向性约定,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所涉及的具体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截至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尚在论证中,尚未实际开展该合作事项。鉴于公司首次布局相关军工业务领域,尚未取得相关行业准入资质及配备相应人员,公司将积极论证合作事项的可行性,具体合作事宜及实施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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