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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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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3日以专人、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12月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其中董事雷晶女士、独立董事苏奇木先生、郑晓明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长肖行亦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并就本次召开临时会议作了说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8年12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12月21日(周五)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 2018年12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8年12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议案内容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018年1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2人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2月2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缪金狮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邮编:51800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 (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16:3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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