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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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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15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林正刚先生出现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林正刚先生于2016年10月26日将其所持有公司共计19,810,000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笔交易于2018年10月26日到期,林正刚先生未能及时购回股份构成违约,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入违约处置程序,要求自2018年11月28日起处置275万股,2018年11月29日及2018年11月30日,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卖出股份1,350,000股、1,400,000股,合计2,750,000股。

  二、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说明

  2018年11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正刚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6,269,268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林正刚先生在2018年11月29日实施减持计划时,因其本人操作失误,将“卖出”操作为“买入”,在误操作前6个月,林正刚先生本人已减持部分股份,后操作买入100股,构成短线交易。同时,林正刚先生在买入100股后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并于2018年11月30日被动减持1,400,000股,该行为与2018年11月29日买入100股构成短线交易。

  三、其他情况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归上市公司所有。林正刚先生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如产生收益,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向林正刚先生收回其所得收益。

  3、林正刚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而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林正刚先生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向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重申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宣传工作,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 次发生。

  5、截止2018年11月30日,林正刚先生实际减持数量已超过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具体情况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15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正刚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6,269,268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林正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18年11月30日,林正刚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3,35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其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达到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注:

  1、林正刚先生于2018年11月7日、11月8日、11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公司股份365,000股、319,000股、284,052股,累计共减持968,052股,占公司总股本0.15%。

  2、林正刚先生在2018年11月29日实施减持计划时,因其本人操作失误,将“卖出”操作为“买入”,在误操作前6个月,林正刚先生本人已减持部分股份,后操作买入100股,构成短线交易。2018年11月29日及2018年11月30日林正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1,350,000股及1,400,000股系被动减持,具体情况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除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中短线交易外,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况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达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50%。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林正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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