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0,938,669.3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8,061.46

  

  

3

应收利息

700,885.58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2,637,616.35

  

  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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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100.0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0.04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44,184,602.22

98.53

  

  

4

其他资产

12,637,616.35

1.47

  

  

5

合计

856,822,218.57

100.00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86号)注册和2014年9月18日《关于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监管部部函【2014】1343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0月2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0月20日生效。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0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设立日期:2013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12.8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联系人:耿馨雅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设立。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9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陆家嘴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宋子洲先生,董事,本科。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并曾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国外贸运输(集团)公司工作。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副会长、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左季庆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并担任中国交易商协会债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蕾女士,董事,硕士。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际联络部副处长;现任澳大利亚安保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罗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武汉造船专用设备厂助理经济师,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博士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系主任,《经济评论》副主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武汉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南昌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深圳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金观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周黎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杨建海先生,监事长,学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总务处处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监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股东代表监事、监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彬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助理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马胜强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业务主办;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简历同上。

左季庆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同上。

申梦玉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基金投资部副总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石伟先生,资产配置总监,学士。曾任兴全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兼固收总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总监及投资管理二部总经理。

张琦先生,股票投资总监,硕士。曾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及基金经理。

董瑞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硕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基金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及基金经理。

王文英女士,总经理助理,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经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王福新先生,总经理助理,博士后。曾任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高级主管、投资管理部评估分析处经理、人民币投资管理处高级经理、委托投资管理一处资深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大朋先生,总经理助理,硕士MBA。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总部总经理、上海丰佳集团罗马尼亚EVERFRESH公司总经理、深圳特区证券分析师。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桑迎先生,基金经理,硕士。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任职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担任交易员;2004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职于华夏银行总行资金部,担任交易员;2008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嘉实基金,历任交易员、基金经理。2013年12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0月起任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任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任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任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任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左季庆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石伟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总监、投资管理二部总经理。

张琦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

董瑞倩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段辰菊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88 年7月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63号

联系人:周小磊

联系电话:(010)6516956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154亿元。二十多年来,广发银行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己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国经济腾飞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每一个脚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总资产20729.15亿元、总负债19590.6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05.31亿元、拨备前利润291.61亿元。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7年全球银行排名,广发银行按一级资本列第93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客户营销处、保险与期货业务处、增值与外包业务处、业务运行处、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部门负责人蒋柯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从事托管工作十九年,托管经验丰富。曾担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等职务。曾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聘任为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组长。2015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现主持部门工作。

部门负责人梁冰女士,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产业经济研究处副处长、金融法律研究处副处长、处长、广发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等职务,曾在遵义市人民政府挂职1年。2018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号。截至2017年12月末,托管资产规模23,188.47亿元。建立了一只优秀、专业的托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QDII托管、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管等,能为托管产品提供全面的托管服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肖婷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010-85679169

网址:www.cicc.com.cn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尤习贵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6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邵海霞

电话:010-66568124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俞驰

电话:0791-86283080

传真:0791-862886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1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陈炽华

电话:0755-82047857

传真:0755-82835785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2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2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2)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联系人:王少峰

电话:0755-25479116

传真:0755-25842783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70332

网址:www.wanhesec.com

(2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张曼

电话:010-527232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2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95517、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2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35367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stock.pingan.com

(2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李若晨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2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400-805-8058、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范新紫

经办注册会计师:辜虹、吴军、范新紫、、张小东

四、基金的名称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七、投资范围

(一)现金;

(二)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三)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四)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一)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对研究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进行深入研究,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状况、存款银行的信用资质、信用债券信用评级及其他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和流动性特征,设定各类资产合理的配置比例和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二)利率预期策略

由于短期利率对于基金资产有重要影响,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分析货币市场短期利率变化,以根据形势变化对基金资产做出合理调整。

具体而言,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及流动性等指标,在对宏观经济走势、流动性状况及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基础上,准确把握短期利率走势并做出及时反应。一般说来,预期利率上涨时,将适当缩短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预期利率下降时,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延长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和品种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品种合理配置。当预期利率上涨时,可以增加短期回购和存款资产的比重,适度降低债券资产的比重;预期利率下降,将降低短期回购和存款资产的比重,增加债券资产的比重。

(三)利率品种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基础上,对利率期限结构和债券市场变化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基于利率品种的收益风险特征调整债券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确定债券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后,运用量化分析技术,选择合理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

(四)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参考外部信用评级结果,在公司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基础上,对市场公开发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信用品种进行认真研究和筛选,形成信用品种基础池。结合本基金的配置需要,通过对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流动性等综合分析,挑选适合的短期信用品种进行投资。

(五)银行定期存款投资策略

在组合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扩大交易对手方的覆盖范围,通过向交易对手询价基础上,挖掘出报价较高的多家银行进行银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在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尽量分散投资风险。

(六)杠杆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在严格遵守杠杆比例的前提下,通过对流动性状况深入分析,综合比较回购利率与短期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进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

(七)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时管理。

本基金将通过对市场结构、市场冲击情况、主要资产流动性变化跟踪分析等多种方式对流动性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在进行组合优化时增加流动性约束条件,在兼顾基金收益的前提下合理地控制资产的流动性风险,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7天通知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7天通知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报告期间为2018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2)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3)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1)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负偏离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2)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正偏离的绝对值未达到0.5%。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0.01元。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3)其他资产构成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A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1/1-2018/9/30

2.2944%

0.0018%

1.0097%

0.0000%

1.2847%

0.0018%

  

  

2017/1/1-2017/12/31

3.4665%

0.0013%

1.3500%

0.0000%

2.1165%

0.0013%

  

  

2016/1/1-2016/12/31

5.7712%

0.0038%

1.3500%

0.0000%

4.4212%

0.0038%

  

  

2015/1/1-2015/12/31

3.3345%

0.0065%

1.3500%

0.0000%

1.9845%

0.0065%

  

  

2014/10/20-2014/12/31

0.8072%

0.0074%

0.2700%

0.0000%

0.5372%

0.0074%

  

  

2014/10/20-2018/9/30

12.8523%

0.0044%

5.3297%

0.0000%

7.5226%

0.0044%

  


二、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B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1/1-2018/9/30

2.6795%

0.0019%

1.0097%

0.0000%

1.6698%

0.0019%

  

  

2017/1/1-2017/12/31

3.9891%

0.0015%

1.3500%

0.0000%

2.6391%

0.0015%

  

  

2016/1/1-2016/12/31

2.8734%

0.0038%

1.3500%

0.0000%

1.5234%

0.0038%

  

  

2015/1/1-2015/12/31

3.8705%

0.0065%

1.3500%

0.0000%

2.5205%

0.0065%

  

  

2014/10/20-2014/12/31

0.9126%

0.0074%

0.2700%

0.0000%

0.6426%

0.0074%

  

  

2014/10/20-2018/9/30

15.1363%

0.0045%

5.3297%

0.0000%

9.8066%

0.0045%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增值服务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6%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数量,对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0%,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开放日当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开放日当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增值服务费等相关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增值服务费等,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3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人员情况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部分服务机构的情况;

4、在“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更新了“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相关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6、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其它应披露的事项”,披露了报告期内我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与本基金相关的所有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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