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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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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9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12月2日上午9:00 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B2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董事夏志宏、张大庆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此议案回避

  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夏志宏、张大庆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此议案回避

  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

  【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陈爱文先生、周兰女士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夏志宏、张大庆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此议案回避

  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日10:30 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B2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欠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权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日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及安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益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有一定约束作用,能够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持续的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大会召开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15:00至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山河智能技术中心大楼B206会议厅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8-062号公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的时间:2018年12月26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剑、易广梅

  联系电话:0731-83572980

  传真:0731-83572980

  电子邮箱:db@sunward.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

  邮编:41010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7”,投票简称为“山河投票”。

  2、议案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2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乐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河智能

  股票代码:002097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清华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剑

  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

  公司邮政编码:410100

  公司电话:0731-83572980

  公司传真:0731-83572980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 www.sunward.com.cn

  公司电子信箱:db@sunward.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签署日期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8年12月2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乐平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乐平先生,男,中国国籍,1956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浏阳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教授。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8年1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8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

  收件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83572980

  传真0731-835729802

  邮政编码:410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股东委托的效力

  1、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2、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授权委托的失效或无效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乐平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乐平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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