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回购预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11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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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持股比例是指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数量的比例。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