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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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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9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富”)及其一致行动人唐斌、张良森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发限售股股东,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38,095,2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公司31,444,6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52%。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伊国勇先生、单曰新先生、王忠霞女士、刘红伟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757,000股、1,467,000股、1,247,000股、1,217,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60%、0.217%、0.184%、0.18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吉芹女士、韦天良先生、曹勇先生、范安林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37,000股、1,207,400股、645,000股、287,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153%、0.179%、0.095%、0.042%,其中韦天良、曹勇、范安林通过君创百基(齐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韦天良于2018年8月1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详见《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谷文彬之配偶张海霞持有公司股份1,4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0%;公司监事袁静之配偶郜绪武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通过天一和(齐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伊国勇先生持有公司1,7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8%;单曰新先生持有公司1,4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2%;王忠霞女士持有公司1,2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刘红伟先生持有公司1,2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0%;刘吉芹女士持有公司9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韦天良先生持有公司1,065,47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8%;曹勇先生持有公司595,27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8%;范安林先生持有公司278,22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谷文彬之配偶张海霞女士持有公司1,3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2%;袁静之配偶郜绪武先生持有公司220,37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复星创富及唐斌、张良森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择机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322,037股(其中复星创富30,417,275股,唐斌761,905股,张良森1,142,8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782%(其中复星创富4.500%,唐斌0.113%,张良森0.169%)。公司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择机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98,6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310%。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复星创富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6,650,5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84%;公司10名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457,543.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

  本次减持完成后,复星创富仍持有公司股份31,44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2%;公司10名董监高仍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133,85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张海霞之配偶谷文彬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韦天良于2018年8月1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郜绪武之配偶袁静为公司监事,其通过天一和(齐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红伟先生未实施减持。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符合承诺的减持数量及时间区间规定。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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