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就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辽宁”)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公司已于2018年11月5日作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6),对该事项进行披露。
2018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控股股东增资完成及更名的通知》,2018年11月29日,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其注册资本已增至人民币199,600,798.40元,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50.1%股权,招商局辽宁持有其49.9%股权。同日,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更名为“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港口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
辽宁港口集团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港口集团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