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9号)核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投资本”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978,014股,发行价格为15.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90.14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104,088,016.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5,911,974.1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10月2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2243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7,895,911,974.10元全部用于向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增资。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8日,本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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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兴业银行北京月坛支行和工商银行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到账时存放金额”包含104,088,016.04元发行费用(不含税),“期末余额”为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及孳息等。
截至2018年11月28日,子公司安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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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账户已于2018年11月28日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安信证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安信证券于2018年11月28日办理了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安信证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