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证券代码:000526 公告编号:2018-13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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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D座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乔志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210万元(不含税费),聘用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37)。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证券代码:000526 公告编号:2018-136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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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对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8年度公司继续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210万元(不含税费),聘用期限一年。
二、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3、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胜华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专项审计工作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17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工作,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13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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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15:00-2018年12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10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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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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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8年12月12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真:010-83030711。
联系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紫学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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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13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原办公地址租期届满,公司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情况如下:
1、厦门地区办公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东路11号厦门创业园诚业楼4层
变更前邮政编码:361015
变更后办公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紫光科技园2号楼2层
变更后邮政编码:361100
2、北京地区办公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D座5层
变更前邮政编码:100084
变更后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变更后邮政编码:100191
3、联系方式变更情况
变更前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2151909
变更前传真:010-82158922
变更后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3030712
变更后传真:010-83030711
以上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将于2018年12月10日起正式启用,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