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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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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7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下午14:30。

  2018年11月29日,公司股东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东电力)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国海证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增加《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等2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桂东电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71%,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36%,桂东电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08%,其增加临时提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7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年11月29日,公司股东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增加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具体情况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除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8年12月5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8年1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四)《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

  (五)《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附件;第(四)、(五)项议案为公司股东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4.71%,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比例5.08%)于2018年11月29日提出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本通知附件2、3。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9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电子邮箱:dshbgs@ghzq.com.cn

  联 系 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

  3.《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

  4.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0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股东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对上述议案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具体明确前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配股相关的所有决议至今一直有效。进一步明确后的议案内容为:

  2016年7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工作顺利完成,提请股东大会确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相关的所有决议在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今一直有效,并同意将配股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关于本次配股方案的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请审议。

  附件3

  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股东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对授权董事会的议案内容进一步明确,具体明确前次股东大会的授权至今一直有效。进一步明确后的议案内容为:

  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2日、2016年7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工作顺利完成,提请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自前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今一直有效,并同意继续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下,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宜,将前述议案中除第5项、第6项、第7项外的其他各项授权期限延长至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第5项、第6项、第7项授权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股东大会的具体授权内容不变。

  请审议。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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