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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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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旗同德”、“甲方”)、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集团”)和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果汁”)的通知:华旗同德与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君浩”、“乙方”)于2017年12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A》(以下简称“原协议”),华旗同德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000,000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东君浩,转让价款为1,050,000,000元;东部集团和恒通果汁与广东君浩于2017年12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B》,东部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7,000,000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东君浩,转让价款为350,000,000元,恒通果汁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000,000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东君浩,转让价款为500,00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东君浩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8,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39%,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的股东林宏润、林凯旋夫妇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0日披露的《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2018年11月26日,公司接到股东华旗同德发来的通知,华旗同德与广东君浩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A)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拟将转让价格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5.2381元,调整后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50,000,000元,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A》中的其他条款均不进行修改。此外,经协商后,东部集团和恒通果汁与广东君浩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B》中所涉股份转让价格不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7日披露的《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二、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公司接到股东华旗同德发来的通知,华旗同德与广东君浩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A)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双方同意,将本次转让的价格变更为每股45.24元,即华旗同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1,000,000股股份的转让价格为玖亿伍仟万元(RMB950,000,000元)。

  三、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变更为每股45.24元,即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1,000,000股股份的转让价款变更为玖亿伍仟万元(RMB950,000,000元);

  2、补充协议(二)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补充协议(二)中明确所修改的条款外,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补充协议(二)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有互相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二)为准。

  3、补充协议(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4、补充协议(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其余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及/或备案用,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事项、存在的风险及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广东君浩,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林宏润与林凯旋夫妇。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督促交易双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A)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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