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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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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 本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 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 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李红枫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中心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非直销机构

  暂无,如将来新增非直销销售机构,详见相关公告。

  (四)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师:石向阳,莫哲

  联系人:石向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联系人:赵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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