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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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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6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23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8 年11月28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29 层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侯巍董事长主持,9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杨增军董事、王怡里职工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侯巍董事长、朱海武独立董事、容和平独立董事、王卫国独立董事、蒋岳祥独立董事电话参会;因工作原因,夏贵所董事书面委托侯巍董事长、李华董事书面委托杨增军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订条款对照表》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对照表》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自有资金用于业务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以自有资金用于本公司资管产品的业务投资额度由10亿元调整至15亿元;同意自有资金用于本公司资管产品的业务投资进度由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及流动性状况动态调控。上述投资额度及风险限额有效时间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下次董事会作出调整决定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14:30,召开地点为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会议室。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

  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7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8年11月28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29 层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杨先生主持,12名监事全部出席。其中,焦杨监事会主席、郭志宏监事、胡朝晖职工监事、翟太煌职工监事、尤济敏职工监事、闫晓华职工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关峰监事、刘奇旺监事、王国峰监事电话参会;因工作原因,高明监事书面委托郭志宏监事、罗爱民监事书面委托胡朝晖职工监事、李国林监事书面委托闫晓华职工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1)。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7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险种: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2、投保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责任限额:每年6,000万元-12,000万元(人民币)

  5、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6、保险期限:1年

  7、保障范围: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审议的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

  2、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18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7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集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5:00至2018年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7、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由于公司股票是深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深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11月修订)》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8、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3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两融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其中:

  (1)上述第1项提案(提案编码为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第4项提案(提案编码为4.00)为逐项表决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8月7日、2018年11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

  备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议案4中含有11个子议案,对4.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4全部子议案进行相同意见的表决。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卡开户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卡开户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联系人:谭晓文

  电话:0351-8686647

  传真:0351-8686667

  7、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00”,投票简称为“山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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