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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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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重要提示

  1、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5日证监许可[2018]143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富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1月23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的具体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本公司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8、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元(含认购费)。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1、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可能新增基金销售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其他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或其他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基金旗下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投资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媒体和华富基金的互联网网站www.hf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15、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006451

  基金简称: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A

  基金代码:006452

  基金简称: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C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3%。

  (六)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代表性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七)直销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八)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唐湘怡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二、认购份额的发售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一)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9年1月23日。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发售时间,具体安排另行公告,但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

  本基金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人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开通范围和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四)基金认购费用

  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认购费。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当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人民币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适用的认购费率为0.4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人民币5.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40%)=9,960.16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60.16=39.84元

  认购份额=(9,960.16+5.50)/1.00=9,965.66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人民币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人民币100.22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100.22)/1.00=100,100.22 份

  (五)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制

  (1)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元(含认购费)。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六)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期间的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

  (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4)《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表》(个人)。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2)认购资金银行划款凭证;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0004917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71018150013747直销专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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