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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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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8-124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关于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延期购回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吴丽萍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股份回购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质押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1月24日、2018年6月23日和2018年10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7-099、临2018-069和临2018-110)。

  上述股份质押期满后,吴丽萍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上述股份的回购日期延期至2019年11月23日,相关延期购回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票延期购回是基于吴丽萍女士相关融资需求。吴丽萍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日,吴丽萍女士共持有本公司122,414,516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8%;本次质押完成后,吴丽萍女士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2,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9.6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8-125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23,000,000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8,157,56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如下:

  ■

  注:截至2018年11月27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30,653,981元(含税)。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11月 29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通过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实施“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以及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梅兴中、王保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一个月)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发送扫描件至保荐代表人梅兴中、王保军邮箱,原件邮寄至保荐代表人梅兴中。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8-126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6月28日和6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63、临2018-064、临2018-066和临2018-074)。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8、临2018-092、临2018-105、临2018-107、临2018-11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创享激励基金合伙人第一期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8,28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6%,成交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8,037,000元,成交均价约为3.89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8-127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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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2017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7皖山鹰CP002;债券代码:041773006),发行总额8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日,起息日:2017年11月29日,到期(兑付)日:2018年11月29日,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6.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1)。

  2018年11月29日,公司已完成了该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支付本息合计852,000,000.00元人民币,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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