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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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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13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通知,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泰创赢”)及其股东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泰创展”)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稽总调查字 181637、稽总调查字 181624、稽总调查字 181628、稽总调查字181626、稽总调查字 181625),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康得集团、钟玉先生及中泰创赢、中泰创展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截至公告日,公司、康得集团、钟玉先生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泰创赢及其股东中泰创展亦未函告公司收到证监会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如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市公司将因触及《上市规则》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其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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