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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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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8-118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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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陈铸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铸先生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铸先生于2018年1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63.35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陈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075,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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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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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铸先生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如下:

  “本次胜利精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王汉仓等9名自然人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胜利精密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如因本次发行获得胜利精密股份时,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取得的对应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2个月之后,在盈利承诺期内若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未实现盈利承诺但履行完毕盈利补偿,则按照下表所示比例分五期解禁可转让股份。相应股份解禁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认购以合法自有资金出资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等方式认缴并出资的情况;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胜利精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胜利精密及其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会对本次认购的出资产生不利影响的资产不良状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审核后、发行方案备案前,所认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胜利精密的股份。”

  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与陈铸先生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权益变动后,陈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075,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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