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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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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8-067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爱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18年12月1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潘爱华、于秀媛(女)、杨晓敏(女)、罗德顺、徐若然(女)、张一诺(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18年12月1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赵琰、倪健、涂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6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两年。将会较好的支持该公司顺利实施其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公司为未名生物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CMO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5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北大未名生物制药有限公司CMO第二期项目追加投资,加快建设CMO项目,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4日

  股东股份登记日:2018年12月10日

  会议议案: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CMO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爱华,男 ,195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生物系,生物化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大学生物技术系副主任,北京大学深圳校友会会长,担任国家多个部门和多个领域的顾问专家。从1991年开始担任“863”等国家重点和重大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并多次荣获北京大学、国内及国际重大奖项。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北大未名集团董事长、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等职务,潘爱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未名集团、股东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于秀媛,女,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临淄石化机械厂记账员,淄博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淄博万昌富宇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01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北大未名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是淄博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于秀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晓敏,女,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深圳科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大未名集团市场部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北大未名集团董事及总裁、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兼任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副理事长。杨晓敏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未名集团、股东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罗德顺,男,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文化活动中心主任,1997年进入北大未名集团,历任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任北大未名集团监事会主席、山东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罗德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未名集团、股东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若然:女,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大未名(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大未名(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徐若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一诺:女,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至2012年任黑猫集团技术研发部助理工程师,2013年进入北大未名(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任执行总裁,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张一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琰,中共党员,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北京分所所长、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二十多年,完成了多家公司上市、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

  赵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倪健,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英国剑桥大学血液学博士研究生、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癌症研究所(NCI)肿瘤生物学博士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艾尔文分校生物医学博士后。曾任美国人类基因组科学公司(Human Genome Sciences,Inc.,已被GSK收购)资深研究员、项目组负责人,上海富纯中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上海晨健抗体组药物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总经理。 现任优锐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微生物学会常务理事,干扰素与细胞因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单克隆抗体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生物技术协会副理事长,上海生物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曾任二届美国华人生物医药科技协会会长。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及南京医科大学客座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14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被中央六部委评为“1979-2003年” 全国留学人员先进个人及获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等(上海市共十位,国家主席胡锦涛、总理温家宝等亲切会见)。作为主要发起人和负责人申报或组建了卫生部抗体技术重点实验室并担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细胞工程及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发展改革委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Cell等杂志上发表论文121篇,论文Google 学术搜索引用的次数总计超过27725, h 指数65,i10 指数212。在Cell上发表的有关FLICE的工作,被Science杂志评为10大科学突破之一。已获美国专利局批准专利共283项, 最先发现或发表及申请专利10多个目前最热门(排名前30)的免疫治疗靶标TNF超家族成员和 B7-CD28超家族成员, 包括FDA 批准上市的76个抗体药物中4个抗体药物的靶点(THANK, B7-H1)和三个抗体药物靶点的受体(RANK, MAdCAM))来自这些发明(Benlysta,Tecentriq, Bavencio和Imfinzi), 还有10多个在美国进入临床试验。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倪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涂勇,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南京市秦淮区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南京市秦淮区三支部主委),现为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自2001年曾多次被评为“江苏省省直所优秀律师”、“律师风采奖”、 “江苏省优秀民建会员”、“南京市优秀民建会员”、“南京市秦淮区优秀政协委员”“南京市秦淮区政协智囊团成员”等荣誉称号。

  涂勇律师于200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擅长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等,主要从事业务为经济类诉讼案件、金融证券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现为南京市知名经济、证券类案件代理律师,现已担任五十余家大中型企业、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中泰集团、泰成集团、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南京高速齿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高速传动)、银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涂勇律师自2001年起一直作为江苏电视台《南京零距离》、南京电视台《民声》、《法制现场》、《标点》等栏目聘请为民意代表、特邀嘉宾律师,受到大家的好评;并常年在《扬子晚报》、《南京日报》、《金陵晚报》、《江苏法制报》、《中国证券报》、《现代快报》、《南京晨报》等主流报刊上对具体案件和有关法律适用发表法律观点,并成为上述报纸关于证券类、新闻类的特邀点评律师。

  涂勇律师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8-068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芙蓉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12月1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广泛征询意见,本届监事会提名赵芙蓉女士、闫雪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另1名职工代表监事为于文杰先生(简历附后),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于文杰先生将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芙蓉,女,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审计专业,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大学审计处科长、深圳科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3年进入北大未名集团,历任财务部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北大未名集团董事、高级副总裁,未名生物医药有股份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等职务。赵芙蓉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未名集团、股东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闫雪明,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曾在齐鲁石化氯碱厂、供排水厂、新联公司工作,2003年进入淄博万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届监事会监事。闫雪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于文杰,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淄博万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8年11月至今任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文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8-06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生物”)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最高上限为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已经到期,公司考虑其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拟继续为未名生物的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3、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名生物资产总额为206707.6万元,净资产为152079.3万元,营业收入为46124.8万元,营业利润为9005.7万元,净利润为7411.1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1、保证的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2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各方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公司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与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6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两年。将会较好的支持该公司顺利实施其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公司为未名生物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为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上限为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已经到期,考虑其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同意继续为未名生物的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两年。

  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金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8-070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CMO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投资的合肥北大未名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未名生物”)CMO一期建设项目已接近尾声,为顺应医药行业日益升级的市场需求,抓住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早日实现企业财富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追加北大未名生物CMO二期建设项目投资款5亿元。该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主体:

  注册名称:合肥北大未名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8号未名医药产业园一期北区1号厂房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提供生物制品、生物药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医药、生物技术产品的生产;医疗器械检测技术服务;医药中间体、生物药品、一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及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项目名称:合肥北大未名生物制药有限公司CMO二期建设。

  3.项目地点:未名生物医药产业园北区单体内。

  4. 项目内容:

  1)新建2*1000L以及2*2000L的CMO原液生产线;

  2)组建国际化专业生产经营团队;

  3)投入使用部分生产线通过GMP /FDA/欧盟/WHO等国际认证;

  4)加强国际化优质产品技术合作。

  5.项目实施时间:二期建设项目计划于2019年1月初启动,最短建设期为18个月。

  6、项目资金:本次追加投资总额为5亿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二、项目必要性说明

  1.顺应国家政策,抓住发展机遇。

  生物制药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受到国家的重视,医药产业政策与时俱进,不断更新,仅在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卫健委、药监局等多部门共计出台13项政策,大力推进医药行业发展,着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缓解“看病贵”问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7月9日发布《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建设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经过评审认定的项目,按照关键设备10%给予补助,最高2000万元;改善临床试验条件,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开放发展,对于获得EMA、FDA、WHO等认证的本省医药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进入全国医药行业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200万元;设立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的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快速成长壮大。

  在国家政策鼓励、地方政策支持的大背景下,公司一往直前,抓住发展机遇,产生效益,发展壮大。

  2.扩大产线,为承接大型订单夯实基础

  生物制药领域,生物反应器的规模是体现生产线产能的重要标志。目前国际上,在生物反应器的配置上,有不锈钢生物反应器和一次性生物反应器两个主流路线。一次性生物反应器的最大生产规模是2000L,不锈钢生物反应器可以达到5000L的生产规模。不锈钢生物反应器在建设上的一次性投入较大,但能达到更大的生产规模,从而使生产成本显著降低。考虑到CMO的特点,商业化CMO更低的生产成本,是企业获取订单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重要体现。

  公司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总产量为5400L一次性生产线建设,既满足多品种单线的个性化需求,又便于多品种共线的清洁验证。六条生产线分别为赛多利斯、PALL、诺华赛、GE等国际顶尖品牌,一期工程为国际制药设备单线展示中心,深受国内外行业人士的青睐。

  为充分完善公司生产体系,吸引更多优质客户,提高生产能力,承接大型订单,现需要新建一条2*1000生产线和一条2*2000L生产线,届时公司生产能力将达到11400L,成功进入国内药企万升俱乐部,成为CMO行业生产线设备最为先进、生产线最为灵活、生产能力最为充足的新星企业

  3.组建专业团队、吸引高端人才,为打造顶级企业储备“智力库”

  人才稀缺性、专业性一直是制约CMO行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公司在CMO行业成为领军企业,急需一批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研发人才、生产人才、质量人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人才招聘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供广阔的平台,成就更多行业精英。而尖端的人才更有利于帮助我们实现业务及格局拓展,迅速在国际化的CMO舞台上展示自我。

  4. 完成“明星”认证,为争夺全球优质客户保驾护航

  闪亮的品牌效应与高精尖的行业精英相得益彰,一流的人才加上毋庸置疑的经过认证的实力,使得我们的市场竞争力在行业里充满生机。

  在具备CMO业务能力的硬件前提下,北大未名生物需要有自己坚实的实力作为市场竞争的有力点,而作为坚实实力的证明,对于医药生产型企业来说,莫过于GMP的顺利认证,尤其在国际国内生物医药制品认证稀缺的情况下,顺利通过中国GMP、FDA、欧盟GMP认证则显的至关重要。通过GMP认证也是打开国内外市场的试金石,更是对具备开展CMO业务的北大未名生物的硬件实力的肯定,对公司团队的一次重要考核的成绩认定,证明公司团队的实力,人才的竞争力如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在国内国际上得到官方认可,成为公司业务市场竞争的最具闪光和吸引力的点。同时也是让客户对北大未名生物充满信心的极大保证。

  而拿到这些“明星”认证则需要全体北大未名生物人同心勠力,利用现有生产线,依靠成熟的临床产品,来完成中国GMP/FDA/欧盟GMP等的认证,以打造出属于北大未名生物做为CMO业务公司综合能力一流的明信片。

  5.扩大产品技术合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添砖加瓦。

  公司的合同定制开发业务主要隶属于制药和生物技术部门之中,该项业务已

  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客户包括初创型和大型医药企业。在业务内容方面,对于

  早期的药物研发,公司可以对潜在的候选药物进行成药性等方面筛选,通过在临

  床前研究阶段对药物进行安全性等方面研究,在初始阶段就发现药物潜在的风险,

  从而使客户将主要资源集中到研发成功率较高的药物上,提升了企业的研发回报率,有助于客户降低研发成本和风险。在药品制造方面,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其定制的中间体或者原料药,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能够使药品尽快上市。项目涉及药物研发的各个阶段,包括临床早期、后期项目以及药物大规模商业化生产,产品方面包括精细化工中间体、小分子药物原料药、高活性中间体、肽类药物、抗体偶联药物等。公司的生命科学服务业务的客户主要是生物制药企业。扩大产品技术合作,从产品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着手,满足客户需求,能够迅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投资分析

  1.生产线建设成本分析

  (1)二期建设内容包括:

  ① 2*100O升生产线一条;

  ② 2*2000升生产线一条;

  ③ 小试、中试科研:包括一般试验区、细胞培养室、仪器室、清洗区、高低温试验区、动物试验区、冷库、临时仓储等部分;

  ④ 大规模多剂型制剂生产线;

  ⑤ 原辅料、包材成品库;

  ⑥ 质量控制实验室:更衣室、样品接收、留样室、标准品室、档案室、试剂库、理化检测室、生化检测室、精密仪器室、称量室、高温室、阳性菌室、微生物限度检测室、生物活性检测室、无菌检测室等。不设动物实验室,相关检测项目委托当地有资质单位检测。设立质量保证部门的办公场所。

  (2)成本预算

  1)成本预算汇总表

  ■

  2) 具体设备构成表

  工艺生产设备

  ■

  公用工程设备

  ■

  2. 团队建设费用分析

  ■

  费用合计:3000万元

  备注:本表待遇为预计人员费用,未考虑特殊因素。

  3.认证费用分析

  ■

  备注:

  (1)本预算仅为单条生产线预算;

  (2)各标准不做累计相加,例如通过GMP后,申请FDA,仅需要增加额外部分;

  (3)按照两个品种两条线通过国际标准,预计费用为3000万。

  4. 产品技术合作费用分析

  产品技术合作费用,与产品类别、产品所处阶段、所处国家以及合作方式等息息相关,考虑预留技术合作费用8250万。

  5.费用汇总:

  本次预算新建两条生产线费用36000万,人员费用3000万,验证费用3000万,技术合作费用8250万,费用总计50250万。

  四、发展前景

  1.公司自持产品的盈利

  目前公司已建成500L规模生产线,生产能力约1万支/批,年产约20批,制剂产量约20万支,年营收能力约10亿。

  2.间接收入

  通过吸引高端人才,有数条在生产状态的GMP生产线,能够吸引更多CMO业务。

  CMO二期建设项目预计收入汇总

  单位:万元

  ■

  五、对公司影响

  北大未名生物是一家为国际制药及生物技术公司提供新药研发的外包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临床前CRO服务(合同研发服务)以及CMO/CDMO(合同生产业务/合同生产研发业务)服务。

  在CMO/CDMO项目建设运营后,除了获得直接经济利益以外,还将在下述方面获得附加效益:

  1. 瞄准行业盲点,引领技术革新。

  北大未名生物CMO服务不仅服务于国内行业,更注重发展国际业务。不仅涉及抗体等已有领域,更要开拓基因与细胞治疗中间体市场。随着基因与细胞治疗产品的增多,公司正处于有利的时期,企业寻求机会将它们推向市场时,也将寻求方案解决生产制造中出现的挑战。二期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拓宽CMO的接单能力,在同行业中占据重要位置。

  因此北大未名生物迅速占领此市场,不仅可以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还可以引领行业规范化、规模化生产,真正链接起医药、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多领域技术革新。

  2. 运用智能制造,提高质量标准。

  北大未名生物CMO项目采用制药业4.0设计理念,将智能制造融入药品生产全生命周期中。本次设计以多用途、易扩展、高标准为目标,系统实现了GMP管理和数据采集电子化,通过计算机软件、网络等,保证数据采集的连续性、自动性,减少各个环节的误差,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系统包括样品管理、人员管理、仪器管理、文件管理和报表管理等管理模块,实现对分析操作及相关数据的自动化管理;对整个GMP中心事物进行集中管理。同时将平台设置权限分级,不同用户、不同角色可以设置不同查询、查阅和操作权限,并且根据质量控制部门检测数据评估生产工艺的稳定性、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CMO客户只需要输入App网址,即可了解委托项目研发进展情况、生产稳定情况、检测质量情况,做到全过程可视化。未来相关监管部门,通过接入端口即可了解整个生产过程,极大降低飞检带来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

  北大未名生物CMO/CDMO一期建设项目的完善将会为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二期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扩大企业影响力。

  六、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项目建设中过程中可能面临管理变革风险、人才缺失和流失风险、开发商选择及实施风险等,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项目建设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建立切实能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重视知识转移,培训自己的实施队伍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8-07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 月 13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4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3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潘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于秀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杨晓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罗德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徐若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一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赵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倪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涂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赵芙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闫雪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1 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CMO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1 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三、提案编码

  ■

  特别提示: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也可以平均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3日17:00前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上地西路39号北大生物城未名医药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兵:13439051930、010-82895830-212

  电子邮箱:2415024623@qq.com

  传真:010-8289988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日

  附件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也可以平均 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1、投票简称:“未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也可以平均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2月13日15:00(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结束时间为 2018年12月14日15:00(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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