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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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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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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与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保持一致,提高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效率,公司拟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事项,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84,000万元。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周群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发生事项,公司对2019年度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预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高于22亿元,授信额度不高于10亿元。

  因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周群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9月7日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有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将原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原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原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列示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原资产负债表“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列示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原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资产负债表“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原资产负债表“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列示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利润表中“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科目;

  (10)将“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由“其他业务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11)将收到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现金流量调整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中。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一至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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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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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改聘情况说明

  为与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保持一致,提高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效率,公司拟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改聘事项事先通知了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知名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之一,是浩信国际会计公司(HLB)之中国成员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后成立最早、并且最早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于2000年9月,注册资本为1810万元,首席合伙人:方文森,管理总部设在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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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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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11月28日,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旭升先生、周群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陈贵东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所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及其所属企业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司与所披露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62,116.73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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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8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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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

  法定代表人:舒印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82,950,000万元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为38,113.28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3,581亿元,利润671.56亿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电网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2.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法定代表人:张旭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319,039.50万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轨道交通、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节能设备、智慧城市设备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工程施工、安装、检修、试验及工程承包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电力技术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26,546.19万元,负债总额1,219,474.49万元,净资产807,071.70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220,179.83万元,净利润71,374.67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许继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3.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福州生物制药机电产业园区新药创制中心1#楼24层01室(闽侯县南屿镇)

  法定代表人:郑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39,156万元

  主营业务:电器机械及器材(含高低压输变电设备),普通机械,各种电气和成套装置的制造、销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输变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对外贸易;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住房租赁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3,984.48万元,负债总额157,665.27万元,净资产46,319.21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5,747.20万元,净利润1,122.05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4.许昌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中原电气谷)

  法定代表人:高亚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万元

  主营业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许昌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6,496.20万元,负债总额122,679.67万元,净资产3,816.5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87,449.25万元,净利润1,374.84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许昌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5.许继(厦门)智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世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输变电产品包括中高压智能化开关及辅助设备、智能化元器件、智能化成套装置产品的研发、制造,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智能化电气及成套装置的研发、制造。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许继(厦门)智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8,164.11万元,负债总额33,469.85万元,净资产4,694.26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2,718.12万元,净利润1,703.86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许继(厦门)智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6.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东段北侧许继新能源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振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储能综合监控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箱、预装式储能电站、电池维护设备等储能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系统集成、运维检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总包。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0,880.58万元,负债总额9,619.14万元,净资产1,261.45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108.75万元,净利润361.45万元。

  信用情况:经查询,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7.黑龙江省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路2000号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销售:电磁测量技术、电工仪器仪表、高低压配电及电能计量箱(柜)、电能采集终端设备、新能源汽车及小型电动车的充电桩设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系统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电力电工设备系统工程开发;进出口贸易。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18,852.71万元,负债总额13,011.07万元,净资产5,841.64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6,627.87万元,净利润475.81万元。

  信用状况:经查询,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8. 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飞跃大道与24号路交叉口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李保恩

  注册资本:人民币25,900万元

  主营业务:仪器仪表及配件、抄表计费系统、测试设备、高低压配电设备、计量箱(柜)及配件、电能采集终端设备、充换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及配件、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88,095.48万元,负债总额61,606.64万元,净资产26,488.8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8,386.90万元,净利润2,421.53万元。

  信用状况:经查询,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9.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电气谷研发大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赵奕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的储备、安装、调试、相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成套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农业机械及配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15,232.49万元,负债总额16,378.11万元,净资产-1,145.62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954.77万元,净利润872.97万元。

  信用状况:经查询,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招标规则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司与许继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协议》等文件执行,以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程序规范,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目前上述协议仍在执行中。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承接成套项目时,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产品与关联方产品间存在相互配套关系,形成一定量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周群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陈贵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该等交易均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周群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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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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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电气”或“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周群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预计2019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已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司与中电财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1,075,144,654.57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发生事项及经营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中电财发生的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如下: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高于22亿元,授信额度不高于10亿元。

  (三)2018年1-10月份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司与中电财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1,075,144,654.57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

  中电财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控股5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49%,依法接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注册资本金130亿元。

  法定代表人:盖永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6H1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525K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2,682.60亿元,净资产273.18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 79.53 亿元,净利润28.46 亿元。

  关联关系: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用情况: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电财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存款或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金额等其他协议项下业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电财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5名关联董事张旭升先生、周群先生、檀国彪先生、张学深先生和陈贵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孙继强先生、尹项根先生、翟新生先生和王叙果女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中电财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各项金融业务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的发展。

  2.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严格依据《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服务,本次预计的交易金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定价原则及定价条件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对部分报表项目的列报明确了相关要求。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内容

  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将原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原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原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列示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原资产负债表“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列示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原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资产负债表“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原资产负债表“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列示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利润表中“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科目;

  (10)将“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由“其他业务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11)将收到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现金流量调整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中。

  (二)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8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8年11月28日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基本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15:00至2018年12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4日(8: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二)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邮政编码:461000

  电  话:0374-3213660   3212069   3212834

  传  真:0374-3363549  3212834

  联 系 人:万桂龙、李秋鹤、王鑫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00”;投票简称为“许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划“√”;

  注2:本授权委托书可以按此样自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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